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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狗一家亲+两个人的车站 作者:星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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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听到女生老是拿来讨论的星座性格理论那套时,才勉强能拿处女座的完美主义来安抚自己,不过那也是上了高中的时候。

    那条伤痕随着他的长大也一起长大。每次他笑起来,我都忍不住盯着那里看。后来,我摸着那条疤轻声说:“如果当时我在你身边,你就不会受这种莫名其妙的伤了。”

    他却还是笑着,让那疤更明显:“哥,你就是爱操心。根本不关你的事,这么多年干吗还是放不下的样子?”

    我瞪他:“还不是因为我是你哥?猪!”

    即使很久很久以后,我还是这么想。

    他转到新的班级,正好(其实也是老妈的授意)是我堂弟陆霄那个班,有个地头蛇照应着,我也稍稍放心。

    陆霄跟他同年,而且从此以后两人的缘分好得惊人——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乃至大学都是同班,狐朋狗友做到这份上也是老天的帮忙了。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和陆霄才是真正意趣相投的人,默契之好常常让人以为他们才是亲兄弟。可见,人总不会是完美的。沈雨浓就是我的断臂。

    在外有我罩着,在内有陆霄带着,他本来就活泼好动容易跟人打成一片(其实我一直认为是他脑子少根筋的缘故),很快就在新环境里如鱼得水。

    刚开始他还像个跟屁虫似的跟着我东奔西窜,连我去同学家都要跟去,结果在我还没能明白地表达出不耐,他就跟陆霄混成一堆了。害我未能及时表达出的意见闷在心里,变得更是烦躁。正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王烨。

    王烨算是不学好的那型。在小学时,还可以称之为“不乖”,上了中学,他那样的其实就被定性为一小流氓。而且在我认识他的这么多年里,他就没“乖”过。他似乎就是上天专门制造出来祸乱人间的怪物。

    可笑他后来跟我讲希腊神话(不要觉得奇怪,他不是不喜欢读书,只是不喜欢考试),说潘多拉的盒子里其实装的就是两个人,第一个被放出来的是他王烨,害得人世一阵恐慌;而压箱底的就是我沈烟轻,是神为了安抚人心制造出的“希望”。我为他这个理论笑得前仰后合,笑完后嗤之以鼻——有我这样的“希望”,可见这个世界的未来多么不值得期待。

    他也跟着“呵呵”笑,边笑边摇头,烟轻,你还不了解自己的能量有多惊人。

    我撇撇嘴,既然如此,那为何还压制不了你这祸害?

    已经很有效果了,做人不要太贪心。他最后笑说。很有几分神秘。

    好了,说来说去,我和他的孽缘便是从大家的11岁开始算起。缘由——还是沈雨浓这个麻烦精!

    王烨没循规蹈矩地上过幼儿园。他老爸老妈都是纺织厂的工人,三班倒起来家里缺大人的情况跟我家差不多,所以他从小就放在姥爷姥姥家给带大。由于缺严父的棍棒管教,他仗着牛高马大的块头在他姥爷家那片称王称霸,打起架来不要命的作风连稍大点孩子都怕了他。因此按学区进的小学,同级有不少都认识他,再经过五年的风雨磨练,王烨这棵霸王树在校园暴力的沃土上日益茁壮,光是说起他的名字同学的眼神比上课看小说给老师抓到时还恐慌。

    我?我当然属于老师家长眼中的那种好学生。表面温顺平实,学习也不特别拔尖,每个学期的学期评定上都是老师来来去去的那几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认真学习……除了有个显眼的弟弟,我基本上是个不会引人注目的家伙。

    偏偏我身边有个麻烦磁铁,会不停地把麻烦吸引过来。所以对我而言,此生最大的麻烦不是别人,就是沈雨浓本人!

    因为老妈跟国外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我们身上穿的衣服用的东西大到书包小到橡皮都是洋货。而像我这样不出众也不打算出众的好好学生,是很会隐藏在群众当中的。每次老妈买的东西我都会精挑细选,把鲜艳的特别的时髦的看起来很贵的……给小雨,自己身穿adidas的灰蓝运动衣,脚踩puma的黑色复古运动鞋,背个即使按照人工力学设计也疑似砖箱的camcel书包……反正小学生里有几个会看衣服牌子的?

    老妈对我有个好处——从来不管我!我爱怎么折腾都无所谓,反正我这样的也折腾不到哪儿去。所以即使她觉得我的审美趣味颇为另类,也一副放我自由发展的宽容态度。日后干脆也不必为我细心挑选,直接给我个朴实无华的定位,用蓝白系领导我的着装潮流。

    然后,专心致志打理她的宝贝心肝千年一出坠落人间的天使沈雨浓。哼哼哼……放心,我心理平衡得很,最近花粉过敏鼻子痒而已。

    可巧校园暴力案大多都跟抢劫勒索有关。呵呵,真的很巧,巧得理所当然——这次的主角是我们家沈小公子,主谋当然便是王烨同学。

    刚开始几天我并没发现有何异状,只是他写作业的时候经常过来问我借橡皮和笔,我问他,他就说不小心弄丢了。我自己也经常丢三落四的,自然没有资格骂他。加上我是毕业班,放学时间比他们晚,也渐渐很少跟他一起回家。天时地利,事情在我眼皮底下发生。

    直到那天我们放学的时候经过他们班,碰到陆霄在做值日,便顺口问起他最近的情况。陆霄看到我说话底气都不足:“挺好……老师常常表扬他,说他很认真。他每天都拿小红花的。”他把教室后面的光荣榜指给我看。用花形橡皮蘸了印油盖上去的场面很像一片新旧不一的血手印。

    “哦。”我应了声,让他赶紧扫地,我等他一块走。便带着几分骄傲的心情去细细查看他们班那张光荣榜。其实基本上每个人都有几朵小红花,不过“沈雨浓”的名字后面是挺长的一串,果然差不多天天都有。

    呵呵,这小鬼倒老实得很,什么都不说。要是在以前,早就三天两头在我面前提了。长大的小孩真让人惆怅!

    陆霄跟其他几个同学很快弄完了,我跟他慢慢走在操场上,又开始东拉西扯。

    我这个堂弟是我二叔的儿子,下面还有一个堂妹,是三叔家的。我跟回老妈的时候他还不到一岁,这几年也不怎么亲近,说起话来甚至有些生疏。他从小学游泳,现在已经是市游泳队的一员。眉清目秀,骨架匀称,从小也是被“小帅哥小帅哥”地叫大的。比起沈雨浓那个只有脸能看的白痴自然是长进不少。

    也许是基于长兄如父的道理,他有些怕我。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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