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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却爱着一个闷蛋 作者:终南一别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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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东西要交予你。

    将信将疑地展开他递过的画轴,邹良唰地打开,顿时一怔。

    画中人,是他,也是他。

    一青一红的两人,背对背坐在那颗树上,画中人的音容笑貌,都分毫不差。而画轴里,正静静放着一根凤翎,金光闪闪。

    人呢!画它的人呢!

    这是这么多年来,邹良第一次失态,眼角通红。

    老叟指了指画中的霖夜火,是恩公交予我的,只说见到画中另一个人的时候,再交给你。我从垂髫等到了古稀,还以为再完成不了这件事了--

    死死望着画中人,邹良低低地说,他怎么知道我回来,他如何知道!

    老叟摇摇头,我,不知。

    摆了摆手,邹良无心再问,将画卷收起,转身离开。

    又是雨天。

    山洞里,却是另一个世界。

    大雪纷飞。

    邹良看着那幅画,一直看,一直看,几乎看得画中人都活过来一样。画里的两个人,还是同那日一样,一幕一幕地上演着,从无情,到动情,到绝情。

    他看到自己被染红的衣袍,也第一次见到霖夜火缓缓流下的泪滴。

    一瞬间,撕心裂肺。

    他听不见外面的春风夏雨,秋收冬藏,只是一直在看。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山洞门前不知何时已经长满了杂草。从草中伸出一只手,胡乱拨开,邹良慢慢走了出来,接着猛地倒在了地上。

    他看到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漫长而无望。

    那日,他不过是坐在墙头睡觉,却见到墙下跑来了一只受伤的孤狼,倾盆大雨,合着它伤口里的血水留下来。但它却依然昂着头,从未低下。

    于是,他折了百年的道行,化成了一颗巨大的榕树,为它遮风避雨。孤狼依靠在树下,饿了以果子果腹,渴了便咬开树皮吮吸汁液。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孤狼仍旧是离开了。

    它不甘心如此。

    然后,它死在了荒山上,被猎户开膛破肚。

    再后来,等他耗完了百年的时间去寻找,那孤狼已经变成了一个剑客。他的人就如同一把剑,长虹贯日。于是他就想啊,这辈子,就离这狼近一些吧。

    于是,他又折损了百年,变成了孤狼手里的一把剑,一把所向披靡的剑。只可惜,这把利剑终究有配不上剑客的时候,等到剑身有了裂痕后,孤狼抛弃了旧剑,去寻找下一把宝器。

    然后啊,他再也不甘心了,他花了所有的道行,终于变成了一个人。他与孤狼青梅竹马,有一青竹舍,再一方园,日子平淡却也踏实。每每他开始闹脾气的时候,孤狼就会很无奈地看着他,说他就像只火作成的凤凰,总是要一飞冲天的。

    孤狼还在后院中种了一片梧桐树,种下的时候,还笑着说。

    此日亲手种下梧桐,待雏凤归来,凤栖梧桐。

    可是没有等到那树长成的时候,孤狼却将雏凤献给了上皇。孤狼背负着血海深仇,而雏凤,却再无法归去,永远埋在了那皇宫之中。

    最后了,到了这第四百年,他已然是风前灯火之象。这一辈子,他想,既然天上已经容不下我,那我就为你永坠阎罗吧。

    只可惜,我度了你修成无情道,谁又来度我的无果情呢。

    踉踉跄跄地离开,霖夜火来到了一个极东的地方,他知道,邹良终有一天会来这里的。油尽灯枯前,他画了一幅画,搁下笔的时候,元神俱灭。

    只留下一根凤翎,供稚子捡起,静候良人归。

    用力捏着卷轴,邹良猛地咳嗽了一声,用力咯出一口血。仰头看着山河日月,邹良轻轻笑起来,而后越笑越大,响彻云扉。漫天的神佛,你们怎么能做到如此,怎么会做到如此!

    错了,错了,全都错了。

    凤凰仙君入了凡尘,贪狼星君怎么能不陪你同入。你为他化作古树,我便是你身后依靠的长墙;你为他削骨为剑,我便为你化皮为鞘;待我成一朝天子,迎来了你的嫁鸾,却只见你鼻息冰凉,红衣似血。

    我化去一身修为,求来这一世相守,只为与你不再错过。可最后,你度了我,也灭了我。

    躺在山顶上,邹良闭上眼,手里的凤翎渐渐成了火,燃烧起了他身上的青衣。火光点点,终究是吹散在半空里,消失不见。

    沉酣一梦终需醒,冤孽偿清好散场。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三 十年

    霖处,文件放到您桌上了,就等您签字了。

    霖夜火脱下了外套,朝秘书点点头,好,下班之前我就送给你。

    秘书应了一声,礼貌地退了出去。

    打开茶杯,里面已经泡好了浓茶,淡淡的茶香一下子钻入了鼻尖里,让早晨的那一点点困顿都消除得差不多了。霖夜火打开桌上的文件,一边端起杯子,浅浅地喝了一口。

    在步入三十代前半段的时候,霖夜火从扫黄打非办中搬了出来,正式拥有了一个单门独户的办公室,职位也翻了个身,成了处长。这处长的职位也就是个闲职,要是按照庞煜的话来说,那不过是从室花变成了处花,没差。

    每天听着人家左一个霖处,右一个霖处,倒是让霖夜火心里美滋滋的。能不能美到多吃碗饭他不知道,反正工资拿得是比从前厚了不少。

    提到庞小龙王,倒是最让人意外的一个了。人家现在是事业爱情双丰收,自己在外面弄了广告公司,靠着从前那些狐朋狗友,加上自己几分小聪明,到真的成了日进斗金,赚得比他这个小职员多多了。按照庞煜的原话说,他就没有搞政治的脑子,还不如多攒点银子,给他家小馒头喂得白白胖胖。

    想想,霖夜火也有些怅然,一眨眼就快十年了。

    想想十年前,他和老闷刚刚在一起的时候,虽说不是什么痴男怨女,那也是黏黏糊糊,分开几天心里都和猫挠了似的。家里所有东西都是两人份的,牙刷都是一个款式,他用蓝的,老闷用黑的,插在马克杯里,放在第二格浴架上。

    之前兴致来了,两人还买过情侣款的睡衣,只差了半码。两人穿着站在镜子前,几乎都分不出差别来。

    每天早晨,老闷都会早早地起来准备早点,然后从床上把他拖起来,推着自己到浴室里洗刷。他最喜欢吃甜心的荷包蛋,老闷则是最简单的水煮蛋,配上一杯豆浆,一边吃,一边说着昨晚看的球赛。

    想着想着,霖夜火叹了口气,手里的文件也看不下去了。靠在椅背上,霖夜火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倒影发呆。他这才发现,自己确实和年轻时不一样了,头发很少睡得乱糟糟,而是每天都小心地整理好;衣柜里也不再是从前的牛仔裤白t恤,而是清一色的西裤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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