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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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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粉夜蝶 作者: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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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了,还不嫁!”许炳元怒道,“从上海到英国,那么多青年才俊还不够你挑的?偏偏只看中一个顾维崧!光是在上海,家世、门第、为人胜过顾维崧的,又不是没有。嘿嘿,外人都道顾家几次向许家求亲,可是……瑛儿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看得分明,几次求亲,都只是顾永昌替儿子作主,至于顾维崧此人……求亲这事上,他本人可有一次上赶着?女孩儿家,倘若到头来非要跟一个你爱却不爱你的人,吃亏的,只能是你自己。你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顾维崧,他根本不爱你!你何必如此下贱非要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一年又一年地耽搁了自己!”

    许炳元说到后面,语气已然明显缓和,然而却句句如尖刀,扎进了长女的心里。

    外人都道顾许两家长子长女是一对“天造地合的金童玉女”,也只道许家老爷“因门第不般配”不满意两家结亲……事实上,许家父女都看得明白:对两家结亲真正热情的,只有顾永昌,而不是顾维崧!

    面对父亲,许瑛娜一言不发,只是死死抓着蕾丝边桌布,双眼慢慢涌出泪水。突然,她转身奔开,逃也似的回到自己房间。

    望着长女的踉跄背影,许炳元长叹了一声,低声道:“爸爸说话是很难听,也确实太不留情面。但也是为了你好。你有这般好的人才,偏偏就为了不爱自己的人,一年又一年的耽搁了下去……”

    许公馆外,陈兆轩已然翻身上马,向东南方向城外急驰而去。

    二十二年前的画面,在脑海中重新浮现——

    “小宣啊,咱们玩个好玩的游戏。你躲在水缸里,不管听到什么,都不准发出半点声音。一直到娘喊你的名字,你才能从水缸里出来,好不好?”

    娘弯腰,将一只中空的芦苇管插在他的口里,又笑眯眯道:“咱们的小宣啊,是真正的小男子汉,不怕水冷,对不对?”

    他记得那是个小院里有很多落叶的秋天。

    厨房里,有着鸭蛋脸面、水秀眼睛的娘,笑容是那样的美丽。

    他用力点头,被娘抱进大大的水缸里。全身没入水中,刺骨的寒,但娘的“小男子汉,不怕水冷”的夸赞,让他忍受着刺骨寒冷,乖乖地蹲在比自己还高的水缸里,用一支芦苇管来艰难呼吸。

    然后,没多久,隔着一层冷水,他听到陌生人的脚步声,听到有人倒地的声音。

    然后,他听到陌生人的脚步靠近水缸,一双大手伸向了他的头顶。

    大概离他的头顶、芦苇管不过一只手掌距离,那双大手停下,在水中清洗。

    陌生人哼着一支小调,几年后,他才知道,那是一支苏州小曲。

    水缸的水,变得有几分腥甜。

    陌生人转身走开,脚步声渐渐远去,直到无声无息。

    娘的声音终于响起,却是那样的微弱:“小宣……”

    他爬出水缸,扔掉芦苇管,跑到娘面前。灶台下,娘半躺在地上,胸前插的一只菜刀,流了好多的血,在地上,他滑倒在娘的血泊里。

    他放声大哭,却被娘按住了嘴巴。

    娘一只手按着他的嘴巴,对他说出一句:“小宣啊,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

    娘死了,说完这句话就头一歪,死在他面前。

    他大哭着抱住了娘,抱住了娘的胳膊,拼命地摇晃——娘一直藏在身后的右臂,就这样暴露在他面前。

    那是一只残臂——娘的右手,白皙光滑纤长的美丽右手,不见了!手腕处,被齐刀砍,触目惊心的断口处,血污、白筋、残骨,兀自嘀嘀嗒嗒淌着污血!

    他不再哭泣,在娘的可怕残臂前,昏了过去。

    后来他苏醒,得知不仅是娘,还有爹,还有做饭兼照顾他的刘妈,和专为一家人做粗活的刘妈丈夫伍叔,全都死了,小院里的血,染红了好多的落叶。

    后来他又知道,是凶手在他头顶上清洗着手上的血迹——杀害他全家人时染在双手的血迹——一大缸水,甚至因此变作了淡红色。

    全家遭灭门,他是唯一的幸存者。

    再后来,案子没破,不了了之。旁人都说爹娘是从他处私奔到无锡的男女学生,双方父母家皆不明了。邻里们怜他孤苦,又因他的聪明与好模样,争着收养他。

    五岁的小男孩,却还是独自离开无锡,来到上海。只因为案件唯一的线索,是凶手上海口音。

    在上海无亲无故,很快沦为小乞儿。却也只半年,学会了上海口音。至少单从口音上,无人能听得出他来自无锡。

    再后来,他在和其他小乞儿争食过程中滚到一辆气派的洋汽车下,遇到了改变他命运的许老爷。

    ……

    陈兆轩微闭了眼。

    如果成守坚带领手下确实是追歼那位姑娘一家,那么即使有一个洋人,也无法阻止今晚再发生一次血案!

    聪明又精通英文的蓝旗袍姑娘,和她的家人,个个都逃不出毒手!

    他没有多犹豫,离开餐厅后很快从许公馆马厩里牵出自己的黑色骏马,厚厚的布团包裹着马蹄,带一个有可能用到的必要布包,悄无声息牵马潜出许公馆。

    纵马驰离上海城,向东南方向。

    成守坚突然勒马,侧耳细听。

    荒郊野外,风吹树叶沙沙作响。远处,隐隐马车的声音。

    一般没什么人在荒野中半夜三更赶路。

    “追上去!”成守坚低声喝令。

    十几个手下,个个都是自己的心腹,个个都在腰里别着枪和刀。听得自己一声令下,齐齐扬鞭策马,马蹄奔腾,众马齐齐向前奔去。

    金萱倚在娘怀里打着盹。

    陆氏搂着女儿,轻轻拍打她的背,仿佛金萱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孩。

    窗外,河流湍急。马车下的地势,由低到高,越往前走,河流声愈急。

    陆氏闭上眼,想起二十二年前,被一群人追杀——她将尚是襁褓中女婴的萱儿,放在一块木板上,推入河中。

    那时候的河水流,可不如车外这般急。

    然后,自己跳入河水中,没有就此去见阎王,却被打渔为生的金阿大救下。捡回一条命,却终究落下了久治不愈的咳疾;

    当年是金阿大沿河岸走遍十一个村落,才为自己找回被当地村民从河中捞起的萱儿。

    大恩不知何谢,自己亦回不得家乡见不得爹娘。于是嫁渔夫为妻,在乡间隐姓埋名。只是为了萱儿的教育,在萱儿七岁那年,搬离了周围人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小渔村,来到一处小镇开小小鱼店,有意将鱼店地址选择在了有一处小教堂的街道。

    早年就读苏州最早女子学堂的陆氏,又岂能让亲生女儿做一辈子的村妇?

    果然,教堂的洋嬷嬷很快喜欢上了聪明美丽又懂事的萱儿,教她英文和洋式女红,甚至还有弹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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