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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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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欢再也忍不住了,十分畅快的笑了出来。
    “姑娘这个狭促鬼,等小郎君知道你骗他,非得回来找你算帐。”
    “哎呀,我忍不住嘛,他长的太可爱了。”再说了,我是真的十八岁了,这也不算骗他。
    说着,沈欢坐在马扎上,抱着画版不由自主的画起小男孩儿秦越,她最善人物,不过寥寥几笔,一个呆萌狂拽的秦越就跃然纸上,一旁的钟秀笑了出来。
    沈欢越发起兴了,干脆换张纸,用漫画手法,画起四格漫画。将男孩儿略微q化,将自己刚才看到的神态一一画出,巨萌无比,把钟灵钟秀稀罕的不得了,白鹅荷花什么的都不要了。
    “这样也好,回来你们给我修个荷包,把他绣上,下次见面送给他。”
    “这人物我没绣过,也不知道怎么配色,还是让钟灵来吧。”
    “钟灵绣,你也要学着点儿,嗯,我跟你一块儿学。”
    “这下可好了,姑娘学刺绣,终于可以把琴放一放了。”忍受够沈欢的魔音的钟秀打趣道。
    沈欢脸皮也厚:“这你就你不懂,你家姑娘我弹的是寂寞,你是不会欣赏,还嫌弃我弹的难听。”
    “我是不懂寂寞,哪天姑娘弹弹热闹,我或许能听懂一两分呢。”
    ......
    三人说说笑笑,其实钟灵没有说几句。
    很快太阳就到的头顶,钟秀怕沈欢被晒着,就劝着她回到了梁婆子家。吃过午饭,沈欢跟着梁婆子的孙女梁静宜绕着村子逛了一圈儿,只是沈欢体质太差,逛逛歇歇,与前世爬泰山跟玩儿似的体质根本没法儿比,郁闷的她打算回去就把自己的锻炼强度再提高一倍。
    沈欢回来后心情大好,念安村一日游的心得体验就连杨师傅的冷脸看着也像一朵花,这让觉得沈欢心思深沉平庸无能的杨先生更觉这娃嬉皮笑脸的令人讨厌。
    花了好几天把在念安村的所见所感画了下来,沈欢得意的冲钟灵钟秀炫耀:“看看,看看,你家姑娘我的画技一日千里,哎呀,怎么画的这么好。”
    钟秀一口茶别在嘴里,咽不下去,吐不出来,吓得沈欢连忙给她拍背。
    “姑娘以后说话可得事先吱一声,要不我的三魂七魄可要被您给吓走了。”与越发厚脸皮的赖皮沈欢相处,钟秀的也变的犀利起来。“就冲你这句话,我也要多说话,好锻炼锻炼你的抗打击力,看看钟灵,不动如山,稳重如土,你差远了。”一旁专心绣荷包的钟灵躺枪,抬头睁着眼无辜的看着沈欢。
    钟秀知道斗嘴她是远远比不过精怪的沈欢,就给沈欢倒了杯茶:“姑娘说了这么多,还是先喝口茶吧。”
    沈欢美滋滋的喝了口茶:“离我休沐还有几天。”
    “三天。”
    “三天啊,好快。对了,秦越家打听好了吗?在哪里?”
    “嗯,我听梁婆子说,秦越和他哥哥跟着两人的祖父住在南山上,他们并非本地人士,是前些年才过来的。秦师傅学识渊博,又略通医术,很受村人爱戴。”
    “他们家没个女人吗?”
    “这倒不曾听说过。”
    这让沈欢觉得秦越跟自己挺像的,从小跟着一老一青两个男人生活,嗯,应该很悲苦吧。
    想当年自己七岁就背着包跟着两人走南闯北,一路风餐露宿,各种凄苦。十三岁去游览南美雨林和湿地,差点儿被毒死。十五岁在青藏高原来例假,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别提多难受了。还有去撒哈拉经受大漠风沙的洗礼,格陵兰岛观看冰川极光,却被冻个半死,总之就是哪里环境艰难去哪里。
    算了,往事不堪回首。回头得把自己看过的风光一一记录下来,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随手写出,皆为山水传神。
    当然沈欢虽然行了不下万里路,但是还远远还达不到这样的境界。
    沈欢自己虽不能说是读了万卷书,但几千年来的知识精华,学了十几年,知识储备绝对算的上丰富,至于行万里路,全世界有历史有特色有故事的地方基本没有几个是她没去过的。所以,在这么好的前提下,自己不好好沉淀积累,那就是暴殄天物。
    其实,沈欢从没想过她会在这一道走多远,从小在小师叔绝顶的天赋的打击下,就没想过以她这样普通的天赋才情能创造辉煌成就,但她就是热爱并坚持努力走下去。
    于是沈欢列了个提纲,将这些年自己去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见识的民风民俗等一一记录下来,等着以后慢慢画下来,不过,一统计就忙到了大半夜,最后实在困顿不堪就睡下了。
    因为要去的南山正好同汐沙别院成对角线,有些远,所以,这次出门涟漪给沈欢派了一辆青蓬牛车。
    沈欢好奇,不顾反对坐在了右驾驶位置,十分悠然的欣赏沿路的风景。
    到了南山下,梁婆子的孙女静宜道:“姑娘,秦家在半山坡,还有些路程,牛车过不去,只能走上去了。”
    沈欢看着脚上精美的绣花鞋问道:“远吗?要走多长时间?”
    “并不远,一炷香的时间。”
    踏着幽深的青石板路,沈欢有些小期待,不知道小男孩儿秦越见到她会是什么反映。
    等到了地方,沈欢三人惊呆了。
    一道高十几丈的瀑布如一条白练倾泻而下,落入水潭。两个直径有三丈的大型圆形水车呈阶梯式的与瀑布中间相连,几根青翠的的竹管引水到瀑布边的院子中。
    眼前这个院子,开阔亮堂,干净清爽,簇新的半人高篱笆墙,爬满了绿叶。靠东面儿的墙上边有一颗挺拔阔大的榕树,枝繁叶茂。哗哗哗的流水声从榕树后传来,衬得这小院很静,静得有些清冷,院子中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
    “有人吗?”沈欢试着喊了一声。
    突然,右前方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可是陆家小姑娘?”
    沈欢抬头一看,一个清风明月般的俊俏少年背着竹筐,牵着秦越踏步而来。
    “咦,你是谁,怎么知道是我,难不成是这深山里的狐狸变的。”
    那少年摇头轻笑:“果然是个精怪的姑娘,难怪越儿被你骗着。”
    “答非所问,可不是君子所为。”
    “君子境界高远,不是我所能高攀。”
    少年气质如竹如松,沉稳清越,此时嘴角一丝微笑,让人觉得舒服清爽。
    沈欢也不再绕圈子:“我是陆欢,前来完成那日与秦越的约定。”
    其实陆家并没有承认沈欢的身份,但是一直以陆家姑娘向外说,所以沈欢就自动变成了陆欢。
    “在下秦翊,姑娘远道而来,有失远迎。”
    沈欢看着一旁面色别扭的秦越,笑的欢快:“这么客气做什么,钟灵,把我给两位公子的见面礼拿出来。”
    闻言,钟灵拿出两个藏青色的香囊。
    秦翊接过一看,不由笑出声来:“姑娘好笔力,当真是活灵活现。”
    而秦越接过香囊一看,眼刀子拼命向沈欢射杀:“骗子!”
    秦翊拍了下他的头:“姑娘别介意,还是进来说话吧。”
    沈欢笑眯眯一脸慈爱的看着秦越:“不介意不介意。”秦越受不了她贼贱的眼神,扭头不去看她。
    秦翊无奈摇摇头,领着众人走进庭院。
    “秦大哥,你背着竹篓干什么去了。”面对美人有些自来熟沈欢忍不住了。
    “呵呵,近日天清气爽,就去山上看了看,摘了些草药。”
    “山上可好玩儿?”
    秦翊刚要回答,一道雷霆似的洪亮嗓音从房中传来:“臭小子,才回来,你要饿死我啊!”一个年约五十的邋遢老头急冲冲的向他们走来。
    沈欢转头看秦翊,他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我在厨房留了饭。”
    老头挠挠乱糟糟的头,有些不好意思,看到沈欢眼前一亮:“咦,这谁家漂亮的小姑娘。”
    沈欢甜甜一笑:“秦爷爷好,我是陆欢。”
    秦翊补充道:“就是帮越儿解开那道题,还摆了他一道的陆家小姑娘。”
    “哎哟!好丫头。”转头对秦越:“看你小子还每天一幅趾高气昂的样子。”
    秦越不爽,赌气似的跑进屋子里,沈欢想跟进去,但秦老头儿抓着她不放,而秦翊也丝毫不担心的放下竹筐,往后院儿走去,沈欢也放心下来。
    “秦爷爷,外面的两个大水车是你做的吗?”
    “雕虫小技,不算什么,做着玩儿的。”秦老头儿一脸得意。
    “我看挺有意思的,你做它们有什么用?”
    “方便啊,你不知道秦翊那个难伺候的小子。”
    接下来,秦老头儿带她参观了他们家的用水系统,让沈欢感叹古人智慧。原来,水车是借用瀑布的冲力,将源源不断的水送进院子,竹管好像现代的水管似的,分别将水送到菜地,厨房,浴室和茅房,秦老头儿设计的阀门就像现代的水龙头,随用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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