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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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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间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受了一次惊吓。
    阮乐接替了公司,当初他先进入了时尚圈,后来又转入娱乐圈,我和元轩都想着他既然喜欢,就做下去,我们可以为他撑起一把保护伞。
    更何况阮乐本就聪慧,他不像我,也不像是元轩,比我俩都更聪明,比起元逸,我更担心他,多一分聪慧,就是多担负了老天的一份厚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当时想,如果有这样的代价,让我来承担好了。
    我知道他最初的感情,但那时不被允许的,元逸更是不知道,总是当做兄弟之情。
    幸而阮乐心中明了,我不点破,元轩更是沉默,居中人于情之一字懵懂,如此,竟也是走了出来。
    随时间过去,他也总会淡忘的。有些事情不如意,也只有勇于承担,才能成长。我对他并无他求,只希望他过的快乐些。
    只是后来没想到,出事的是元轩。
    阿尔茨海默病,我没想到他会得这种病。
    起因就在有一天早上,起床之后照常说“早安”,他问,“你是谁?”
    问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很是清明,带着茫然和懵懂,甚至有点无助。
    当时我只感到全身冰冷,体会了来自于世界的恶意。
    那天早上我解释了很久,他是谁,我是谁,我们如何相识,又如何走到这一步。
    他似乎是从心底深处有熟悉感,所以很快的接纳了“我有一个伴侣”这个事实。
    但于我而言,这是天降的灾难。
    从三十岁后,从未表现过畏惧等情绪的他,开始不喜欢外出,总是发呆,不爱说话,不爱社交――尽管他从前也不如何参与这些,但现在连我也被阻挡在了世界之外。
    我和他仍然生活在一处,却似是有一层界膜隔离,认识十年的时候出现过这种感觉,没想到五十年后又有了这种让人恐惧的情绪。
    每天早上起床,身旁都是陌生人,这种感觉让人生出隔阂,我不厌其烦的对他解释,用最温和的态度面对他。
    事实上我也要疯了。
    后来和他一起去了医院,听到医生的解释。
    渐进性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人格改变及语言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医生吐出这些词语,我觉得那一刻,我患上了理解障碍,有些不能理解他说的这些词语。
    我觉得那一刻,元轩眼中有惶恐。
    像是被世界遗弃了一样。
    如果我绝望了,他会更绝望的罢。
    后来我开车回家,路上的车子很多,但置身其中,也只看得见前后左右,还有身旁的人,轻微的呼吸。
    医生说,此刻的元轩,就像是一个小孩。
    他对这个世界很是小心翼翼,这是我的感觉。
    我从来不知道他小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以为也是那么冷漠,不留情面。
    但父亲说过,元轩小时候,也只是很沉默而已,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爱毒舌,和人像是隔了千里之距。
    小时候长相精致,像一个冰雪娃娃,后来的性格越长越歪而已。
    但此刻看到的他,也只是话很少,望着车窗外的景象,一言不发。眼中谨慎的很,像是与世界为敌。
    “我们回家。”我开口给他解释。
    元轩点头,或许他不记得我是谁,但觉得熟悉。
    不然他怎么只跟着我走?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夜幕如同野兽,张开大口吞噬了一切,我沿着似乎通向天边的路,驱车前行,元宅已经成为了老宅,甚至有成为荣海市保护住宅的趋势,毕竟这宅子年份确实有些了。
    这片地方人渐渐的多了,围绕着几处没有拆的古老宅院,是新兴的商业区域。
    我只希望在我和元轩离开之前,这里还能够保持它一贯的平静。
    也许是夜晚的静默让人心情沉淀了下来,呼吸着新鲜而冰凉的空气,我想,也没什么,左右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他不认得我,我也认得他。
    不如把每天早上都当做重新相识,再重新熟悉对方,把关系拉近也好。
    已经到了这个年纪,说爱也有些肉麻,他于我,我于他,都是打断根骨连着筋的家人,我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我。
    这样,很好。
    我不奢求他能够把这病治好,再想起从前。毕竟去想这样的事情,只会让自己一遍又一遍的陷入绝望。不如想着,如何每天让他再次认识我。
    一天一天,也许总会有一天他睁开眼睛,不认得我,却坦然的接受我是他家人这个事实。
    我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把元轩弄丢了。
    那段时间是我最为惶恐的时候,迫不得已,联系了阮乐和元逸。
    我想如果元轩是清醒的,他其实不会喜欢这么多人知道他病了。
    他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会得这种病。
    元逸和阮乐倾尽全力寻找,他们各自的伴侣也一同回来,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终于找到了他的下落。
    我是在机场外面见到元轩的,当时他一个人坐在长椅上,似是在发呆。
    我从来没有见到他如此落魄,如此伤心,他失神的望着前方,眼圈青黑,走进他的身边都可以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香烟的味道。
    强作镇定,望着登机口,像是什么重要的人离开了。
    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隐藏在柱子的后面。
    后来他把头深深的埋进了自己的膝盖,背一抖一抖。
    可怜的他大哭起来,我走了过去,蹲了下来,抱住了他,他仿佛感知到了是我,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他走了,不见了。”元轩哽咽道。
    我拍了拍他的背,用沉默回答了他。
    他口中的“他”是谁,这时候于我而言是一个谜团,但我并不想在这样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问他,所以带他回家。
    路边行人匆匆,没有人多看我们两个一眼。没人可以看透,擦干眼泪,走路依然风度翩翩的元轩此刻其实是孩童的灵魂,有着大人的外皮。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事情,谁会花费多余的时间去关心别人呢?都是那样的匆忙,如同以前的我一样。
    我拉起了他的手,带着他四处去散心,明知道这样子做真正的效用并不会有多大,但是仍然这样做了。
    因为从前我们,并不会有这样闲暇的时光,牵手走在街道上,掩饰身份是一样,觉得没必要这么肉麻是一样,都是利落的性格。
    但现在老了,脸皮却也学会扯下来,觉得要做,就这么做了。
    整整一天,我们手拉手,我没有敢告诉他,我感到了及其的幸福。
    我心中对自己带了那么一点鄙视,可是仍然接受着这样的幸福。
    我们相遇在少年,我爱他在蜕变的那一刻。
    现在在我们中间横亘着一条那么宽阔的时间长河,和一道看不见的空间深渊,但我们彼此相爱。
    尽管他忘了,但我没忘。
    元轩走的时候很清醒,一切仿佛回到了我们再次重逢时候的样子,他眼睛中带着光芒,问我,“我做错了那么多事情,你恨不恨我?”
    他二十四岁的时候没有问过这个问题,想来那时候万千滋味上心头,又是喜欢把什么事情都藏起来的性格,所以不会开口问,只是做一些事情。
    他的所有好,都不会让人知道。
    但现在夕阳落下,星辰初上,心澄澈如初,他问我恨不恨他。
    “哪里能记得那么多事?”我握住了他的手,笑着对他说,“我只记得你的好。”
    即是曾经有过嫌隙,有过怨恨,但这么多年了,我已经忘记了那些东西,只余下他的好,记在心上。
    他终于笑了,眼神是满足,像是所有的事情都得了圆满,闭上眼睛。
    他头发带着一些花白,我还是觉得他很好看,从很久以前看到的时候就是这么想,一晃眼半个多世纪都过去了,在我心里还是很好看。
    只是再多的眷恋不舍,终究来到了告别,先走的是他,先失去温度的也是他
    从此天地广博浩瀚,于我都无什么不同,没有什么吸引。
    那时候时间很慢,一生很短,大概只够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上便是一生。吵吵闹闹也好,和和美美也好,大家都不会分开,因为骨血都在交融着,分开无异于壮士断腕,痛入骨髓。
    如今骨髓已断。
    皇天后土,再无眷恋。荣海西城,一扑黄土,长风万里。
    元家宅院已经过了百年,百年之后,这里也许会被拆掉,也许会留下来,但那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曾经一点一滴的记录着所有的事情,也在耄耋之年翻阅这些曾经,因为只有我,还在念念不忘,这么留恋。
    从三楼的窗户往外看去,一切都富有生机,因为春天来了。
    花园里四处开放着玫瑰,那些免于灾害的树木,还是如往日一样的郁郁葱葱,蜜蜂飞舞,空气中似乎都闻得到花的香味。
    也有荆棘,也有灌木,越来越多的植物扎根,一切看起来多姿多彩,然而透过时光去看,一切又都在走向消亡。
    这是一个循环,必不可少的循环,前人,后人,前浪,后浪,元轩已经跳出了这个循环,过不了多久,我也将跳出去。
    而我曾经看过这些东西最美的时刻,然而看着它们变化,枯萎,凋零;然而新的事物又似乎是无穷无尽的,会替代这些凋零,成为新的生机。
    阮乐的孩子在院子里奔跑,他年龄还很小,垂髫小儿,脸上的笑容也很纯真,迈开小短腿,跑的很欢快,再过几年,就会跑的像风一样。
    我看的到,也代元轩看到了这一幕。
    元轩见证了他的出生,却无法看到他长大成人的那一天,阮乐要孩子要的晚,机器代孕早已经开始盛行,只是他和柯蒂斯觉得自己时间恰当了,才决定通过细胞培养得到了这个孩子。
    而看到他,我仿佛看到了元轩的影子。
    我们身上带着上一辈的影子,我们的下一辈也带着我们的影子;我们传承着某些东西活下去,但我们也决然和过去不同。
    就如同,从前住在元宅的那些老人,终结了他们那个时代,而现在身为元宅最为年长的人,我也将终结一个时代。
    而后来的人也将开启一个时代。
    ry已经成为了传奇,我曾经拿着一把钥匙,开启了财富之门,而这扇门还留着,我的钥匙也给了下一个看门人。
    荆棘穿过胸膛,鸟儿依然歌唱,不可改变的法则被每一代人遵循,直到生命耗尽――我明白,也将这样做。
    因为鸟儿的名字就叫做荆棘鸟,其实这种鸟没有脚,只能不停地飞。
    时针已经走向了下午三点,午后的太阳不是那么的毒辣,我放下了手上的书,眯着眼睛,又看了一眼窗外。
    阮宝似乎是累了,他呆呆的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院子。
    院子有些空空荡荡,大概他不习惯一个人玩耍,所以会坐下来发呆。
    阮宝和阮乐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他似乎一点都没有继承他两位爸爸的能言善道,智力启蒙很晚。
    然而那种呆呆的样子,却让我对他十分钟爱,阮宝对世界毫无防备,是至为纯善的人。
    我慢慢从楼上走下去,走到门口。
    他现在下台阶很慢,腿脚有些不利索,很早之前就在楼梯上铺满了软软的地毯,很是厚实,就是为了防止老人摔倒,摔出问题。
    阮宝听到了转头看身后,看到是爷爷来了,不像那些聪明的小孩子,会开口笑,会撒娇,会扑到大人的怀里。
    他只是抬着头,眉头稍稍皱起,然后站起来,往我这边走。
    他走路也很慢,但很稳,水一样的眼睛看着人,因为腿短,所以走起来颤颤巍巍,但还是走到了祖父这边,拉起了祖父的手。
    我把他抱到了自己的藤椅上,让他躺到了自己的身旁。
    阮宝躺的很规矩,水灵的眼睛看着我。
    他还没有开口说过话,阮乐和柯蒂斯都很担心,害怕他存在什么智力问题。
    毕竟细胞培养和机器孕育,就算成功的几率那么大,也可能存在哪些弊病。一旦碰上了意外,就是百分之百的悲剧。
    我让他们心定下来,阮宝只是大器晚成,不可能存在智力缺陷的。
    我只是在忧心阮宝以后的人生,阮宝平日里的行为都证明,他对于这个世界太不设防了。
    但我忧心也没有用,别人的人生,顶多施以援手,却无法踏过时间长河,过来看着他一辈子。
    他合该有自己的人生,希望可以有一个人可以对他好,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希望一切厄运苦难远离他,有人爱他,保他百岁无忧。
    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很软,阮宝低头,他手中有着玩具九连环,他经常这样一个人玩。
    他专心致志的对付着手中的玩具,不多时就解开了。
    “真聪明。”我夸他。
    他忽然笑了,那一刻,真是整个春天的桃花都开了的感觉。
    他把玩具递给了我,似乎是在分享他的胜利。
    我对他笑笑。
    他似乎是明白了这个时间应该回去午睡了,看着我,也不说话。
    我把他抱下去,他回到客厅,爬到沙发上,给自己盖好小毯子,躺的规规矩矩的,很快就睡着了。
    我看他躺好,又坐回了自己的藤椅。
    午后的阳光很温柔,斜射竹林,阴翳满地。
    风吹过,一阵沙沙作响。
    不知道怎么的,感觉心脏跳的频率有些异常。
    很困,努力睁开眼睛,却看到一片空白的空间。
    我仿佛看到了元轩,他年轻的样子,很冷淡,一点都没变。
    我从前不会去看他的眼睛,只当他一直都是这么冷淡。
    这一回我大胆的去看了。
    原来他眼睛里是温柔,只是我从前不知道,也不去仔细看,一味的沉静在自己的情绪里而已。
    他伸手,声音还算温柔,开口道:
    “阮疏,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观白先勇先生的《树犹如此》有感,曾经想写过一篇文,每一年一章,写够五十章,倒叙,名叫《溯年》
    这个计划不可能了,就写了这么一个番外,虽然有点苏……
    我一向都喜欢这种从后往前看还虐的……明天的番外是阮乐的,之后就完结了。
    对于各种不满之处鞠躬致歉,能力不足,当初大纲修的匆忙,之后跑题,造成了这个结果。
    作品迎合市场,必然灵魂受到损伤……写不擅长的尤其如此,得了教训,下一本是选择了喜欢的东西写,8月28号开文,做了充足的准备。
    这次再怎么说都不改大纲了,心累,都写不下去了。
    谢谢各位陪我到这里,鞠躬。
    ☆、第61章 君子如方
    阮乐参加元逸的婚礼的时候还没有和柯蒂斯在一起,他自小和元逸一起长大,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元逸的伴郎。
    虽然两位老爸是同性伴侣,但元逸还是成了不折不扣的异性恋,这在他们家倒是显得很是异类。
    不过以上都是玩笑话就是了,对于元逸,阮乐是把自己所有的祝福都送上了。
    当时陪着阮乐回国的,就是柯蒂斯。
    阮乐之前走的时尚圈,没有攀交情,靠着个人魅力进入了时尚界,并且被菲利普赏识――也是在认识蛮久之后才知晓父亲和这位时尚大帝认识,当年甚至有过绯闻,之后未成伴侣,反倒是成了好友。
    阮乐知道了也不过笑笑,他的心中自有自己的想法,认识菲利普,也只算作锦上添花。
    然而这一趟,却让他有了其他收获。
    那时候在异国他乡,也遇上一出小事故,进了一趟医院。
    阮乐那时候走的t台秀场,结果t台顶板上的吊灯摇摇欲坠,那时候也躲避不及,就把人给不小心砸了。
    伤到的是腿,骨裂加剧。
    这出意外让菲利普大动肝火,也十分愧疚,阮乐只是苦笑。
    他本来可以躲避的,但因为心中不知道为什么出现了波澜,迟疑了一下,慢了一拍,就成了现在这糟糕的局面。
    算不得全是别人的过错。
    菲利普安排他进入了最好的医院,本来想要留下来照顾一两日,阮乐急忙推却了,情分太大,回头也还不起,长辈照看,他自己也会不自在。
    然而这一回进医院,结识了柯蒂斯,这个陪伴了他后半生的人。
    阮乐把自己受伤的消息及时封锁,连自己的两位父亲都没有告知,更不必说元逸,所以收到元逸的消息说自己要结婚了,他当时表情来不及收敛,被来检查的柯蒂斯给看到了。
    柯蒂斯是很出名的骨科医生,甚至说得上是专家,这方面又专又精,还辅修了心理,是着名的心理医生,可称为一代妖孽。
    柯蒂斯和菲利普倒是算得上有些交情,也做忘年交,
    菲利普用自己的人脉请柯蒂斯出面,也是有缘故的。
    阮乐的星途可谓顺风顺水,这一次的事故腿伤即便好了,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骨裂不是什么容易康复的病,正好有这么一个人,可以治病,可以医心,所幸就来了。
    柯蒂斯并不是一个多么热心的人,最初来的目的,也不过是因为别人是病人,他是一个医生,但来到之后他也对阮乐,起了那么一丝兴趣。
    阮乐
    柯蒂斯说,我可以医治你身上的伤口,也可以观察你的心思。但是阮乐,我不想这么做。如果你始终对我选择了逃避的态度,我是治不好你的。再怎么高超的医术,都拯救不了一个病入膏肓,一心颓废的人。
    医一人,医一世。
    这就是柯蒂斯的态度,也是柯蒂斯所有的执念。
    阮乐看似戏谑,看似大度,却难走出自己的心结。
    康复的时候,一直陪着阮乐的,就是柯蒂斯。
    这人似乎总是在不务正业,也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只想着做一个私人医生,不愿意受到拘束。他如此,阮乐也不闻不问。
    快到了订婚仪式,阮乐也恢复的差不多,至少叫人看不出来他曾经受过伤,经历了什么痛。
    有些东西自出生便注定了,得不到就是得不到,阮乐从前只是捉弄,后来心想,兄弟情谊,也是一辈子。
    订婚仪式,元逸看到自家老哥回来,很是高兴,留下其他的宾客让未婚妻招待,上前和阮乐说话。
    阮乐依旧喜欢打趣他,言语间竟然没有一丝破绽,让柯蒂斯看了也心生佩服,任何人大约都是看不出来他对元逸的心思,只觉得这兄弟二人感情果然是好。
    元逸也看到柯蒂斯,眼睛中露出一丝兴趣,“小咩,这是谁?”
    他这么直接把小名喊出来,阮乐愣了很久,才想起来这是他从前的名字,十几岁之后早就没有喊过了,这时候笑了,语气间也带了一丝轻快,“你猜?”
    柯蒂斯上前搭了他的肩膀,对着元逸微笑,“我是阮乐的男朋友,你是他的弟弟元逸对吧?很高兴认识你。”
    元逸这个兄控听到自己哥哥居然有男朋友了,一脸悲愤欲绝,控了好多年的老哥花落旁人家,结果还当了个受,叫他如何不伤心!
    阮乐只是一瞬间的失神,之后笑着道,“阳阳,你未婚妻呢?”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
    只是这代价阮乐可以付出,却不一定会被元逸接受,对于元逸来说,阮乐是兄长,就是一生的兄长。
    所以元逸一生都不知道最好。
    元逸听到这句之后扬眉,对着远处一个高挑的女人招手,“阿婷。”
    那女人看起来很好。
    很好的意思就是很适合元逸,却又不会遮住元逸的光辉,元逸是个好男人,对谁都好,也不会做什么算计,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练习光明正大武功的一代大侠,心胸宽博,人很厚道。
    阮乐对于这个弟弟一向宽容,虽然小时候常常欺负他,但也只欺负这么一个人而已,外人谁想要欺负元逸,势必要先过他这一关。
    元逸也心甘情愿的受他欺负,两人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只是,兄弟毕竟还是兄弟,不可能把感情变成其他。
    阮乐走娱乐圈,也是因为喜欢演戏,戏里戏外不需要分清谁是谁,伪装迷恋也好,伪装无情也好,总比在真实生活中掩饰自己的感情来的更为容易。
    只消心中想着,眼中看着,就能够把一个人的面孔轻易的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嘴上不说,就会谁都不知道。
    戏里的时间比戏外还要多,人人都说他是拼命三郎,演什么像什么。
    元逸结婚的晚上,阮乐觥筹交错,很是替这个弟弟做好了伴郎的本分,喝了很多很多酒,脸色不变,越喝越冷静的模样,话说的滴水不漏,事情做得头头是道。
    元逸喝酒也很多,哪怕醉醺醺的,也很高兴,这是他的婚礼,他三十年从没有过这么高兴的时候。
    他娶得妻子,是和他恋爱了七年的人,婚姻就像是马拉松,七年都过去了,之后也会一步一步的走稳。
    因为他是这样的人,他的妻子也是这样的人。
    阮乐看着开心的元逸,眼中也是星星点点的光辉,像极了星辰散播在人间的光辉,眸子亮极了。
    可是其中的深情,有谁知道呢?
    有些事情,从开始就知道是不对的,他也就没有去进一步,学着在适当的时间疏远,毕竟人一旦长大,就各有各的生活了,阮乐最是知道什么叫距离。
    是夜曲终人散,客人们都醉醺醺的离开,露天的阳台,也只剩下阮乐一个人而已。
    柯蒂斯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当然阮乐也并不关心柯蒂斯的存在,他是个聪明人,聪明人的意思就是你无需操心,别人自然会找到他们的去处。
    阮乐从口袋里取出烟盒,修长的手指夹着香烟,眼睛迷蒙,背倚着墙壁,放空自己。
    然后他流泪了。
    他一边流泪一边抽烟,连哽咽都吞咽到腹中,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手颤颤巍巍的掐住滤嘴,最后也拿不住,直接将烟蒂掐灭在手心,疼的要命。
    有人推门进来,阮乐根本没有去看,他让自己面对着星空。
    来的人身上的味道熟悉又陌生,是柯蒂斯。
    他手放在阮乐的肩膀上,把他的身体转过来,阮乐一直低着头,柯蒂斯俯身吻他的脸,把那些眼泪都吃进了肚子里。
    “别哭。”他环住阮乐。
    阮乐的头抵在他肩膀上,两人身材十分高大,阮乐一米八五的身高,竟然还比柯蒂斯低了两厘米。
    他靠着,心想,我只要靠十分钟就好。
    出去之后,依然是那个总爱戏谑,笑着对所有人说话的阮乐。
    但也许现在可以剥离所有的掩饰,让自己呈现本真状态。
    “谢,谢谢……”阮乐说话还带着哽咽,不紧哽咽还打嗝了。
    柯蒂斯笑了,附在他耳朵边道,“不用道谢,我这么做是要收诊金的。”
    阮乐:“……”
    他纵然心中大吃一惊,心想对方趁火打劫,还是淡定的“哦”了一声,“多少钱?”
    柯蒂斯低声笑的时候很是悦耳,“怎么会收钱呢?”
    刚才那个说好的收诊金的人呢?阮乐伸手想要动,发现他的全身已经被柯蒂斯禁锢起来,这才发现他和柯蒂斯的姿态十分,十分的暧昧。
    柯蒂斯近乎以禁锢的姿态把他圈在怀中,阮乐脸上一热,心想我刚才干的都是什么事儿啊……
    他低声而礼貌的对柯蒂斯说,“你,松开一下。”
    柯蒂斯十分绅士,没有再趁机占便宜,反而懒洋洋的站到阮乐旁边,“刚才说的诊金,我已经收到了。”
    阮乐:“……?”他脑袋一懵,刚才有第三只手伸出去付钱了吗?
    柯蒂斯难得看到一向精明的阮乐这么迷糊,低头,趁着阮乐不防备,刚才吻眼角,现在吻嘴角,“这个就是,我觉得我不亏,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亏!阮乐想要直接伸手擦自己的脸颊,却又迟疑了一下,觉得这动作会大大的打击到柯蒂斯,他抬手,又顿住,姿态十分的可爱。
    柯蒂斯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我知道你心情不好,请你喝酒,要不要去?”
    这种姿态简直像极了大灰狼朝着小白兔伸爪,阮乐对于这种“邀请”简直不要再熟悉,眯起眼睛,他喝酒,只要心里不想醉,就是醉不了的,从小就有这种千杯不醉的海量。
    此时心情却是不怎么好,柯蒂斯既然上来这么不动声色的献殷勤,他自然照单全收,露出平日里的狐狸本性,暗暗想到自己刚才亏了,被柯蒂斯占了无数便宜,这时候不妨敲对方竹杠,遂开口道,“好啊,你请?”
    柯蒂斯点头,似乎是知道了他一定会答应这个邀请,“嗯,我请。”
    柯蒂斯并不问为什么阮乐会在弟弟结婚晚上躲在角落里这么哭,也不会开口让他难堪。
    柯蒂斯最擅长的,就是让人觉得舒坦。
    哪怕事实上,他在暗中窥视对方,以言语陷阱来观测情况。
    两人喝的醉醺醺的,当然其实真的醉了的是阮乐。
    柯蒂斯带阮乐回到自己住的酒店,给他做牛做马,只是小小的揩了一把油,没有真的做什么。
    他还是很君子的。
    至于之后……
    很久很久以后,有一个融合了名为柯蒂斯阮乐基因的小孩出生了,嗯。
    那时候有细胞融合,还有机器孕育。
    上帝关上门的时候,总会打开一扇窗户。如果你第一次遇到的喜欢的人不适合,遇到下一个人的时候,不要退缩,也许他/她就很合适。
    阮乐眯着眼睛,心想柯蒂斯的技术不错,洗澡洗的很好。
    嗯。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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