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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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任宇笑着摇摇头:“你干脆把它收了吧,接回城市养着,好吃好喝伺候着,也能趁机靠它吸一波粉,毕竟能把一头野生狼王驯服的,你应该是圈里第一人。”
    安饶看着手中的野鸡,嘴角漾起一抹浅笑:“它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族群,或许这里更适合它生存。”
    徐任宇慢慢睁大了眼睛。
    如果是他,可能真的会想办法把这头狼王弄回城里,毕竟这种天方夜谭的事真的足够吸引人眼球。
    但自己还是格局小了。
    当时自己沉溺于林景溪舍身护鱼的温柔中,甚至对安饶破口大骂,但他现在忽然明白了。
    不是少吃一条鱼一只鸡就叫爱护大自然,而是尊重它们的生存方式。
    或许,这也是荒野求生节目真正的意义。
    “话说,你怎么想到给狼跳小鸭子。”
    “狼的好奇心很强,很容易被奇怪的声音和动作吸引,如果在野外碰到狼群,实在无法逃脱,打又打不过的情况下,可以一试。”
    三个人循着山路走了七八公里,筋疲力尽之际,忽然看到不远处好像有火光点点。
    顿时犹如听说前方有梅林的曹军一样,忘记疲惫,抬腿奔去。
    到了地方才发现,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好队友们。
    楚观南和苏响鸣、沈懿和林景溪。
    人还没走近,殷雪雅和李美薇也气喘吁吁地赶来。
    所有人都是循着头顶那颗北极星一路向北而来,真就被他们找到了大部队,该说是巧合呢,还是默契。
    恰好其他人都没找到食物,又恰好安饶手里有只花尾巴野鸡,几人商量一番,打算来一顿正宗的「叫花鸡」。
    林景溪看着那只躺在地上已经咽了气的野鸡,不忍地转过头,声音透着些许哀伤:
    “它不幸被野兽咬死,不如我们把它埋了吧。”
    殷雪雅深吸口气,尽量放松手指。
    没过一会儿,她忽然站起身疾步走到林景溪面前,冷笑道:
    “你不想吃可以不吃,没人按头你,别在这儿装圣母。”
    林景溪被吓了一跳,似乎是有点忌惮殷雪雅在圈中的身份地位,认怂了:“雪雅姐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生气。”
    沈懿也赶紧出来打圆场:“雪雅姐你别急,景溪的意思是做做样子给鸡举行一个告别仪式,该吃当然还得吃。”
    “给鸡举行告别仪式。”殷雪雅笑出了声,“是不是这山里小蟑螂小蚂蚱死了你都要给它办场告别仪式?再念念经超度亡魂?”
    林景溪不发一言低下头,手指紧紧攥住衣角。
    「吧嗒」,眼泪落在了膝盖上。
    沈懿愣了下,眉毛倏地蹙起。
    他忽然站起身,抬脚猛的将野鸡踢到一边。
    “你们别太过分,从这期节目开拍,你们一个个处处针对景溪,明知道他现在因为家里的事心情低落,还要拱一把火,做人善良点吧!”
    苏响鸣本来已经蓄势待发要去捡鸡拔毛,手还没碰到鸡就被沈懿踢出了老远。
    手顿时尴尬停在半空。
    他也没心情编什么rap了,站起身瞪着沈懿:“我拜托你!善良的前提是活命!行行行,你俩都是道德小卫士,就我素质down行了吧,我去收拾鸡。”
    安饶记得原文中好像是有这么一段:
    其他嘉宾捕了鸡还是兔子的打算当晚餐,作者将这些嘉宾描写成面目可憎的自私鬼,高光给到林景溪,适时站出来阻止这群带恶人。
    几人争执不下,林景溪跑到河边去散心,原主安饶当时正在河边洗野菜,结果林景溪就大头朝下掉进了河里,救上来后命也没了半条。
    最后经过福尔摩斯们抽丝剥茧地调查,发现把林景溪推下河的是原主。
    一时间,所有人都觉得是自己做错了,万分愧疚,于是都向着林景溪,和林景溪一起疯狂打脸原主。
    读者都在喊爽死了。
    安饶回想起这段原文的时候刚好在河边洗手准备收拾野鸡,就见林景溪跌跌撞撞跑来,往河边一坐,望着月亮开始思考人生。
    “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大家都指责我。”美人梨花带泪,像是玉盘里滚落的露珠。
    安饶洗完手弹了弹水珠,不想搭理他,转身要走。
    林景溪颤颤巍巍站起身,像个不良于行的老头,不着痕迹向安饶这边移动几分。
    作者有话说:
    【高亮!必看】
    正常情况下,野外遇到狼群,狼不会出现正文行为,大家看看就好千万别当真。
    如果真的在野外遇到狼群,拿捏住它们的弱点:
    狼也惧怕体型比自己大的生物,一般不会主动发起进攻,它们生性多疑谨慎,会先观察是否可进攻,所以遇到狼千万不能撒腿就跑,这样会激发狼的捕猎天性。
    狼怕火怕强光怕大声音,如果条件实在不允许,只能和狼殊死一搏了,攻击它的肚子和头部,搏斗过程中不能被它咬到你的手指以及身上其他凸出小器官。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能倒地被它咬到喉咙。
    只要你给狼造成伤害了,它一般扭头就跑,如果是狼群,先打狼王,狼王一走,剩下的小弟也会跟着走。
    以上,大家还是尽量少去荒郊野岭(笑哭);
    不过我还是很喜欢狼的,帅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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