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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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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下有金色流苏倾泻, 纤腰约束, 下方是撑开的抓褶裙摆与渐变金交叠的布料,在日光照射下,让贵妇美得不可直视,仿佛童话书中走出的女王。
    凌月伸脚,金色高跟极衬肤色。她稳稳落地, 再张开孔雀毛做成的扇子,撩了撩肩侧的卷发,轻笑:是这里吗?
    是的,妈妈。为了不露馅,缘一早入乡随俗,改口喊妈,这是我们的城堡,乔斯达一家每周都会派人过来打扫,我们以后住在这里。
    标准的伦敦腔,带着古典词汇的发音腔调,还住这么大的古堡,这家子是伯爵之后吧?
    只是,他们怎么只有三人呢?贵族就算搬家也会有不少仆从跟着吧?
    车夫噤声,小心放下了孩子。
    缘一扎着马尾,穿着白衬衫配棕色背带裤,踩着黑皮鞋走向兄长。而他哥倒是讲究多了,死活不穿同款儿童装,硬是小西装上身,装得像个大人。
    你可以离开了。杀生丸对车夫道。
    他知道母亲生得很美,但真不知道会这么受欢迎。自从离开西国来到外界,母亲的桃花常开不败。上至千岁大妖,下至十八人类,追求她的实在太多,让他烦不胜烦。
    他并不想干涉母亲的生活,就像父亲找了个人类他不插手,母亲想找谁与他无关。
    可不知追求者有什么毛病,追的是母亲,讨好的是他和缘一。买糖、买糖、买糖,蠢半妖都快吃到长蛀牙了还买,这群家伙蠢得配不上他母亲。
    杀生丸倒是想解放妖力,变成成年男子的模样挡一挡凌月的桃花。
    遗憾的是,当他变成成年人,在风气开放的英格兰半岛收获了无数少女心。她们疯狂地追求他,不停地给蠢半妖喂糖。一段时间下来,半妖连说话都带着一股子糖味。
    最令狗震惊的是他的弟弟,西国的大将,实打实的霸主之一!有朝一日居然会对他说:兄长,我的牙好疼。
    杀生丸:
    那是近六百岁的半妖的牙,能锻绝世好刀,能灭强大妖怪,却不想栽在了人类给的糖里。
    白犬的脸都给你丢光了!
    之后,他一直保持孩子模样,并禁止弟弟吃糖,还要挡母亲的桃花,可谓十分心累。打从买下马车、挑好车夫起,他已经忍了一路。
    又来个想当他后爹的
    回绝完毕,他牵着母亲往里走。
    说来也是奇怪,在西国,他们母子是半点不亲近。结果离开大岛,无论是母亲、他还是弟弟,都习惯牵起彼此的手。
    偶尔,母亲还会剥糖,冷不丁塞他嘴里。他再捏住半妖腮帮子,勒令蠢弟把糖吐进垃圾桶里。
    这段时间过得相当荒唐,但他却暂时不愿回到西国。
    像是儿时在父亲的脊背上奔跑,久违的感觉又复归他的心间。曾经的他不懂,可如今细细想来,父亲是极喜爱、极看重他的。
    犬夜叉。
    杀生丸唤道,弟弟耽搁太久了。
    缘一出手很大方,掏出一英镑作小费,吓坏了车夫。这年头,贵族家庭教师的年薪也才四十英镑,他以为得一张先令差不多了,谁知是一镑。
    哦,上帝。车夫接过钱,伊努亚少爷,感谢您的慷慨!
    英镑是含黄金的货币,缘一兜里塞了不少。
    他是真不愁钱花,刚抵达英格兰半岛时,他就发现贵妇脖子上挂着满满的金刚石,对方骄傲地仰起脖子,别的妇人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她。
    他悟了,金刚枪破能换钱!
    过后他化作成年男子,入了伦敦街的珠宝行,以低廉的价格尽快卖掉了一枚金刚石。至此,他收获了几十万英镑,一跃成为贵族中的贵族。
    而后,为了凌月的体面,他用刀帮她切出数百枚钻石。换个城市,让工匠做成首饰帮她戴上,从此让凌月立于贵妇茶话会之首。
    总之,他们一家三口在半岛很有话语权。
    让车夫将马车歇好,缘一跑入庄园。古堡大而寂静,里头倒是有几个仆从常驻。头发花白的管家,三个做打扫的女仆,以及一位修剪树枝的园丁,仅此而已。
    据他所知,从乔耶乔斯达那一代开始,乔斯达家每一代都会出钱出力帮他看顾庄园。
    哪怕过了几百年,哪怕他中间从未来过,哪怕他的故事成为传说,他们一家的承诺也不曾间断。
    甚至,他只是尝试着往乔斯达家寄出了一封信,便得到了这一代乔斯达的回应。
    乔治:【尊敬的伊努亚先生,乔斯达等归来的朋友等了很久,原来您也不曾忘记。】
    缘一笑了。
    人类最可爱的地方莫过于世世代代换新人,却总能坚守一些东西。或是承诺,或是品格,或是真心。
    乔斯达一族传承几百年了,饶是下一代压根不认识他,也记得祖辈的承诺。与刘君后嗣一样,他们是一家真正的绅士、难得的君子。
    缘一承诺三个月后会去探望乔斯达一家。
    他们在古堡里安住下来,凌月的衣柜很快塞满了华服。管家请来了厨师、车夫与新的女仆,古堡渐生热闹,而凌月收到了不少贵妇的邀请。
    对此,杀生丸已见怪不怪。
    但他没想到的是,凌月会在参加茶话会时带上他和缘一。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的丈夫早死,留下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凌月泫然欲泣,耳朵上的大钻石一晃一晃,哦,上帝!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何其残酷啊!
    她捂住心口晃荡的大钻石:失去了爱人,我的心好痛!
    杀生丸和缘一:
    虽然知道是假的,但父亲似乎可以死得瞑目一点了?
    许是故事过于悲伤,杀生丸和缘一收获了珍贵的蛋糕。殊不知,家长圈比的可不止衣服首饰和伴侣,还有孩子!
    有贵族小孩出没,想带他们兄弟去骑马。
    那孩子坐在枣红色小马上,握着缰绳,语气高高在上:不要害怕,马是一种温顺的动物,它们对孩子很友好。坐上它,跟我一起去散步吧。
    你们要是实在害怕,就跟在我的莎拉背后吧。
    哦。
    母亲们坐在一起,孩子却跟在另一个孩子背后,这可不立于地位啊。
    缘一不语在,只是平静地注视着另一批健壮的大黑马。
    那是约瑟,最强壮的黑马,想让它背起你根本不可能,这里最好的驯马师
    黑马注视着狗兄弟,然后慢慢地弯下了膝盖和脖子。它十分温顺地臣服在两个孩子面前,还压低头方便他们坐上来。
    缘一张开手:兄长。
    杀生丸抄起他,把小崽子放在马背上。很快,黑马支起身子,甩着马尾缓步跑了起来。所有人都为马背上的三岁孩子担心,奈何他坐得很稳。
    他溜了一圈回来,道:就这吗?
    众人:
    凌月依旧是贵妇圈的霸主,还玩得颇有点乐不思蜀。
    只要没有心,人类的花花世界便是大妖最好的调剂品。她参加完茶话会,后去看了歌剧,又欣赏完马戏团的表演,再品尝异国的糕点
    活得很舒服,还多得是人献殷勤。
    日子过得很快,一下子到了拜访乔斯达一家的时候。凌月坐上马车、带着两个孩子,慢悠悠地随着车轱辘晃过去。
    往日的飞行和疾走,他们不用已许久。入乡随俗,随的不止是人类的习俗,还有人类的心与行为。
    他们真正做到的大隐隐于市,也明白人类这一群体,确实有能力在未来占据主导。
    时间会证明一切,而西国早在百年前就做好了准备。
    路上耽搁了一段时间,他们来到乔斯达宅时已经晚了。谁知,这宅邸不仅没有人声和火光,反倒弥漫着一股血腥味。
    直觉不对,他们当机立断下车朝内过去。
    当此时,只听得一年轻男子的声音大响,带着猖狂的笑意和疯狂:jojo!人类是有极限的!所以我
    不做人了!
    三只狗:
    作者有话要说:  ps:迪奥事后接受采访: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三只狗,速度会那么快,我还没戴上石鬼面变成吸血鬼,就被打得满头是血,还被送进监狱劳改!
    第229章 第二百二十九声汪
    迪奥布兰度, 自小在贫民窟长大。母早死,父酗酒,家徒四壁, 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十三岁以前, 他没有受过正统的教育, 全靠混迹酒馆、通过讨好一些绅士和贵妇学点常识和知识, 再东拼西凑地自学成才。
    无疑,他是个聪明人。
    在贫民窟生存的孩子不少,却没人认为知识是必需品。同样是做童工, 同样是讨好客人, 他们拿小费攒黑面包,迪奥却用小费借起了书。
    他算是自学成才, 还擅长下棋。
    因长得好还有点学识, 他比一般的童工更受有钱人欢迎,甚至还获得过不菲的小费。
    可惜,糟糕的成长环境让他好不起来。小费被酒鬼爹夺走,还遭了顿毒打;同龄人给他使绊子, 孤立他、排斥他、作弄他, 逼他不敢去酒馆抢活。
    直到他一不做二不休, 敲破了他们的头, 这群蠢货才不敢再招惹他。
    那时起, 迪奥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人性肮脏的土地上, 好人活不长,只有成为恶徒才能走得更远。
    也对,满脑子流脓的草包天生享有高人一等的地位,拥有他一辈子花不完的钱。
    愚蠢的贵族远远不及他聪明,可他们却能轻而易举地进入学校、庄园和皇庭, 而他只能因为固化的阶级留守贫民窟,连赚点小费还要看人脸色。
    凭什么?
    多么不合理啊!
    怀着对贵族的憎恶,对同类的鄙夷,对生活的怨恨,迪奥在酒鬼爹的打骂中长大,越长越歪。
    直到再一次被酒鬼夺走小费,他心底的阴暗如野草疯长。
    他今年十二,距离成年不远。就算酒鬼暴毙,他也不会被送进童工遍地的工厂,不用光着脚去酒馆唱歌跳舞,更不用把钱花在酒鬼身上。
    他大可以活得体面些。
    运气好的话,只要攀附上一个贵妇,他就能
    想到就做,不带犹豫。迪奥在酒鬼的食物、红酒中下了药,任毒素日月积累,堆到酒鬼病入膏肓。
    但他没想到的是,这酒鬼临死前倒是给了他一样好东西一封来自贵族老爷乔治乔斯达的承诺信。
    乔治说,迪奥的父亲是他的救命恩人。如果布兰度一家需要帮助,他愿意伸出援手。
    措辞恳切真挚,可落在迪奥眼里却是在炫耀乔斯达家的富裕。可恨的贵族,连伸出援手都充斥着一股子高高在上的怜悯感,当他迪奥是乞丐吗?
    哦不对,他与乞丐确实没两样。
    不过救命恩人?
    迪奥愣是看笑了。
    酒鬼会救人?天方夜谭!
    多半是这贵族老爷出事时摔坏了脑子,才把上赶着扒尸贪便宜的酒鬼错认为想要救他的人。
    而事实诚如他所料,当年乔斯达一家出意外时,酒鬼压根没想着救人。他只是觉得这家贵族穿着富贵,马车上一定带着不少好东西。既然人都死了,便宜他也没关系吧?
    酒鬼上前扒尸体,不料尸体还活着。
    而乔治生性善良,没把人性想得太坏。他不仅承了恩,还决定好好还恩。
    殊不知,这是引狼入室。
    布兰度一家就是如此卑劣,有便宜不占是傻子。迪奥不仅要去乔斯达家,还想着剥夺这家贵族的财产。
    他对酒鬼的死毫无波动,只后悔没早点动手让酒鬼死得更快。要是再早点,他不就能更早过上好日子吗?
    带上不多的行李出发,这年的迪奥才十三岁。
    好巧不巧,乔斯达家的独子乔纳森与他同龄,是个正统的贵族少爷。他从小接受精英教育,有着极高的素质和贵气,连来往的朋友都是贵族
    呵,跟他这种混在臭水沟里的老鼠有着云泥之别。
    在见到乔纳森的第一眼,迪奥的妒火就烧到心慌。
    他要毁了他!
    于是,在迪奥成为乔斯达家的养子后,他杀死了乔纳森的爱犬,离间了他和他的朋友,搞臭乔纳森的名声,拉拢人孤立他,还破坏了他的恋情
    最狠绝的是,哪怕是面对待他不薄的乔治,迪奥也能面不改色地给他下慢性毒。
    只有别人想不到,没有迪奥做不出来。他的心淬了毒,见不得乔纳森过得好,硬要跟乔斯达一家过不去。
    仿佛掌控了乔斯达家,他就战胜了所有贵族,这时候的迪奥,无论是心胸还是格局都不大,还陷入了死胡同。
    执迷不悟!
    但乔纳森不笨,他识破了迪奥下毒的阴谋,把证据甩在他面前,还带着警官来拘捕他。
    迪奥自知躲不过牢狱之灾,便决定不做人了。
    他要戴上石鬼面!
    只要戴上这张面具,他就能变成强大的吸血鬼。届时,火器、刀剑都无法伤他,他能瞬间变成超越人类的存在。
    当他能用武力统治一切时,要什么没有?
    人类是有极限的,不做人才能无极限!这是他信奉的真理。
    jojo,我不做人了
    迪奥大吼一声,掏出石鬼面,即将扣在脸上。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流光从窗外飞入,精准地穿过面具的眼,再由刀锷卡住面具的框。急速往前,铿一声扎入墙壁,把面具钉死在墙上。
    那速度太快,迪奥压根没反应过来。他还保持着扣脸的姿势,把空荡荡的手掌盖在脸上。
    迪奥:
    等等,面具呢?
    回神已来不及,一只擦得锃亮的小皮鞋踹在他脸颊上。生生踹得他整张脸五官扭曲、口水飞溅、鼻血飙射。
    可怜迪奥一个一米九五的肌肉猛汉,硬是打着旋儿飞了起来。陀螺般在半空旋转三圈,轰然砸进同一面墙壁,撞出一个人形大坑,也不知骨头断了多少根。
    见那深度,怕是抠也抠不下来吧?
    众人:啊这?
    变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始作俑者却是轻盈落地,顶着一群大汉见鬼的眼神,弯腰楷了两下小皮鞋,再哒哒哒走向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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