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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不周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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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星同以前一样拥着弟弟安枕,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觉得这一觉睡得特别香甜,早上醒来时天已大亮,然而一转身之间却猛地发现应该在身边的人早已没了踪影,若不是案上那被墨汁弄污的纸张,大概他会以为自己在做梦了。正在恍惚之间却听到帐外传来匆匆的脚步声,随后帐门便被人一把捞了起来。
    “咦——”来人很讶异地低喃了一声,怔了怔之后奇道“你没事?”
    孟子星闻言不禁皱了皱眉头,沉声反问道:“属下该有何事?”来人是他现在的上司,杜大将军的得力助手,前将军余才。因着外公杜叶而对他诸多照拂,又因着他皇子的身份而毕恭毕竟,今日他如此失态的原因其实他已经猜到,多半与昨夜潜进来的小家伙有关。
    余才在话出口的瞬间便已发觉不妥,然而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只好行礼请罪:“下官失礼,请二殿下责罚。”
    孟子星托起他的手阻住他的下拜,道:“余将军不必如此,在这军营里只有将军的属下,没有什么殿下。”往帐外瞄了一眼,问道“可是发生了什么关系到属下安危的事情,以至于惊了将军?”
    余才也不再推托,顺着他的力道站直了身体,垂着头沉声道:“昨夜巡夜的士兵第三小队在交接的时候发现有人失去了踪影,当时便做了一番搜索,却并未发现什么异常,只道人是藏到哪里偷懒去了,便将那人记下,今天一早来报备。谁知他这一开头,陆陆续续地又发现有四个人失踪,大家这才重视起来,然而无论在营中怎么寻找都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说到这里顿住,拿眼向孟子星看去,得到他继续讲解的示意,便接着道:“后来还是这五人自己出现的,这才知道他们竟然是被人打晕了,又被放在了茅厕的横梁上!”
    那小家伙的确像是做这种事的人。孟子星在心里暗暗好笑,当下挑了挑眉,道:“这又与属下有何关系?”
    “据这五人所讲,那打晕他们的人是冲着你来的。”余才将事情祥细地说了一次,然而孟子星却否认了刺客这一说法,又叫了账外守夜的士兵来询问。
    那两个被点了穴而傻站了一夜的倒霉蛋根本五识尽失,哪里说得出来夜间的动向?自然是一问三不知,被怒极的前将军狠狠地罚了一顿军棍,足足躺了月余才能下床。
    却说引起这一切争端的孟小混混一早离了军营,没有按原路返回,而是换了张平凡的面具,到集市买了头驴晃悠悠地骑着,一路往登天门而去。得知他要来看老哥的某人不放过任何压榨他的机会,告诉他不必赶时间,顺便将孟运国的主要营运方式与货物考察考察。至于他骑驴的原因,除了驴子慢方便他“考察”外,咳咳,还有个原因就是某小混混不会骑马。其实驴他也不会骑的(别笑,你一个正常的,在城里生活了十几年的人会骑这些玩意吗?),但想着驴比马矮小的多且速度不快,如果不小心发生“驴祸”总还不至于摔得太惨,不是么?
    孟小混混一路上边考察边拿驴练身手,对于孟运的商业倒是了解了不少,而对于“骑术”也总算摸出了些门道,当过了果真有登天感觉的登天门后,又越过了处于墨叠群山中的叠关,在到达不周山脚的时候已经骑在一匹小白马背上了,只是那姿势有点难看,而且好像随时会跌下来一样。
    不周山离墨叠山群极近,只差那么一点便在其范围内了,因为差这么一点,所以有了一个单独的名字,而不是属于一群中不显眼的一个。
    不周山因地势复杂而出名,不周,不周,不能成一周,意思就是如果有人在这不周山里某一点前行,便会迷失了方向,再也找不到那个起点。就像一条圆弧的起点与终点始终没有重合,也就只能是圆弧,而永远都成不了圆,成不了一个圆周。当然,这种说法是有些夸张的,如果那人只跨出一步便回头,就在半丈见方的地上绕行一周还是可以的,不过这种夸张的说法倒也点出了不周山一个巨大的事实,如果不是极为熟悉地形的人想要在这里进出几乎是不可能的,好在这山从外面看来并没有多好的景物,除了那些天生好奇的探险家,普通的游客倒也没必要为一饱眼福而冒那么大的风险。
    孟无痕在伏龙大峡谷中足足用了两天时间,早已疲惫不堪,经过登天门的时候方圆几十里都光秃秃的也没有个歇脚的地方,本来对这叠关没抱什么希望,谁知行到这不周山下的时候竟然见到了一间客栈w-a-p.1!6!k.c-n!虽然有点破破烂烂的,但总好过没有吧?所以孟大爷可以说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催马上前的,可惜这激动很快便化为郁闷,这客栈也太破了吧?远看也就旧了一点,谁知道这走近一看才知道,这哪里只一点啊?根本是很多点!好吧,没窗也就算了,至少要有门吧?没门其实也无所谓,但是如果连屋顶都没有,那是不是太夸张了一点?估且不说它四面漏风的墙体,可是为什么地上铺满了厚厚的一层杂草、木片还有瓷片的混合物?呃?还有血。好吧,这大概是打架造成的。
    孟小混混满头黑线地看着那层厚厚的混合物蠕动了几下,慢慢地从里面挤出一个人来,真的是挤!那人就像是想要钻出坚硬地壳的蚯蚓一样,他艰难而痛苦地扭动着身体,却在仅仅钻出头和左边肩膀的时候再也动不了了,血水和着灰尘草屑糊在他被扭曲的脸上,令人震惊之余又觉得恶心。
    大约这人的形象实在是太惊悚了,以至于有人到了他身后都没有察觉,待听到一阵沙哑刺耳的狂笑传来才猛地回神——
    “哈哈哈——三弟,我就说他死不了吧?你还非要回来看什么结果!这个老家伙可是耐打得很,上次我把他全身的骨头差不多都打断了他都没死,你别看他现在这个熊样子,过个两三天肯定又生龙活虎了!怎么样?给钱吧!五十两,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这声音实在是令人反胃,无痕甚至在那一瞬间有过自封听觉的念头,不过很快就被他抛开了就是。
    这时只听一个相对来说悦耳百倍的声音响起(话说,再次证明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说):“老二(这个称谓雷得我!),你也别得意,本少只是没想到这世上真的有这种打不死的怪物而已,平时打赌你哪次赢过本少?上次输的那两百两呢?你个赖皮狗先还给本少,本少绝不少你一分银子!”
    孟小混混再度郁闷,这才是真正的小混混啊,该有的嚣张一点不少,不一定该有的智慧也有那么一点,咋自己就给整成现在这不土不洋的样子呢?你见过嘴里时不时冒出个把成语的混混么?你见过被限制说脏话的混混么?唉——所谓同人不同命也——
    他这边还没感慨完,那难听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你个死人妖,老子什么时候欠你钱了?”
    人妖?孟小混混的眼睛瞬间闪闪发着金光,什么“能无声无息接近,必定武艺超绝”、“敌不动,我不动”之类的都被他抛诸脑后,手中僵绳用力一扯,前世念叨了几年想要见识一下的人种便呈现在面前,刹那间无痕真的有一种惊艳的感觉,如果不是之前听到了两人的声音,他肯定看不出那个貌若天仙的人竟然不是女子。那是一张比他自己真实的面容更加柔上三分的颜色,完全属于女子的媚,甚至比许多女人更像女人。
    “小子,你那招子不要啦?”那比破锣嗓子还破的声音传来,显然对于他瞪大双眼直直地盯着别人的行为很不满。
    孟小混混循声看去,这才知道以前听过的一句话还真的有些道理,于是他很直接地把它转告给了面前这个人:你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是你长得丑还要出来吓人就不对了!
    “扑噗!”那老三听了忍不住捂着嘴直乐,那笑容让某混混体验了一把何谓“六宫粉黛失颜色”
    不过那“老二”显然没有那么多的情趣,气得脸色青了又绿,绿了又紫,本就不堪入目的一张丑脸更是扭曲得惨不忍睹,怒吼道:“你小子找死!”话音刚落又逛吼了一声“啊——”手中举着武器往他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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