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分卷阅读118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寻莲 作者:闲人容与

    分卷阅读118

    一趟,不知把常臻折磨成什么样了。

    坐到旁边,把人抱上来:“哪只?”

    林烨翘起左脚,搂住脖子,吸吸鼻子,甚是委屈。

    白麟捏捏两个脚踝,见并未肿起来,想必没伤着筋骨,顶多闪了一下,问题不大。抓一把雪,敷在踝骨上。

    “凉……”林烨哼哼唧唧,孩子似的。

    白麟一颗心仿佛阳光下的积雪,融成一滩晶莹透亮的泉。

    低下头,捧起侧脸,含住嘴唇,温柔安慰。

    林烨轻轻咬他下唇,嗔道:“都怪你。”

    “自己笨手笨脚,怎生怪到我头上?”

    “谁叫你扔下我不管。”

    “谁叫你胡说八道。”拨开雪,扶着他站起,“试试能不能走。”

    林烨脚尖刚着地,就跟被蛇咬了似的弹起来,吸气皱眉:“不能。”

    白麟知他故意耍赖,含笑斜他一眼,搂住腰,探进唇间肆虐一圈,把人背起来,重新上山。也不攀着树枝借力,驮着个人,依旧走地四平八稳。

    林烨陶然自得趴在背上,伸过脑袋,瞧他侧脸。

    “你可是猴子变的?脚底下既不打滑,也不打绊。”

    白麟斜瞄去,见他满脸小人得志,掐一把大腿,道:“小时候老待在山里,习惯了。”

    “待在山里作甚?狩猎?”耳垂上舔舔。

    白麟歪头避开小舌尖:“莫胡闹,否则后果自负。”又道:“不狩猎,驯狼。”

    林烨嘻嘻笑,抱好脖子,满心享受枕在肩上:“驯过多少头?”

    “嗯……”想一想,“记不清,许百余头。”

    “这么多?”

    “嗯,那时候无人比得过。”

    “几岁开始的?”

    “五六岁吧,每回进山好些天,驯服了,就同宿一处,进而获得信任,隔日一并领下山。”

    “哎呦,深藏不露啊。”挑高调子,调皮笑,“怪不得成日如狼似虎,原来就是个狼崽子。”

    白麟脚步微顿,扭头:“羊儿心甘情愿入了虎狼之穴,可还有回头之日?”

    林烨转着眼珠望向远处,装作没听见,乐悠悠哼小调去也。

    忽又问:“哎,你腰上那块疤,可是狼咬的?”

    “嗯。”

    “嘁,我以为你多所向无敌呢。”

    白麟摇头:“驯狼不能带兵器,否则会被狼群视为劲敌,全凭赤手空拳,难免受伤。我就伤过这一回,驯狼不得要领,反丢性命的,不在少数。”

    “受伤……疼么?”

    “疼,咬掉好大一块肉,血刺呼啦的。”

    “咝……”缩缩脖子,“想想都骇人。现在还疼么?”

    “早好了,都好些年了。”

    “狼崽子难驯么?”

    “说不上难,但也不易。狼的自尊比人还强,哪能说低头就低头?驯狼跟打仗一样,讲究天时地利人和。需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方可胜之。”

    “那你打过仗么?”

    “打过一回,跟我爹同去的,算不得真正上战场,年纪太小,多数时候在一旁观战。”

    “几岁?”

    “十一。”

    “真厉害呐。害怕么?”

    “有些,但觉有趣,愿意学。”

    “杀过人么?”

    “杀过。”

    “几个?”

    “一个。”

    “为何杀?”

    “正如你前几日所说,不杀则反被杀。我不爱见血光,但求自保罢了。”

    “他要刺你?”

    “嗯。”

    “为何?”

    “人之将死,恐惧蒙心,总奢望拉上个垫背的。用碧石少主垫背,岂非比用常人垫背更威风?说不准还能因刺死敌国少主而名留青史。”

    “十一岁……那时候长什么样?”

    “不就现在这样么。”

    “当然不是。”笃定摇头,“肯定是圆溜溜的脸,黑油油的眼睛。”

    白麟笑:“我向来偏瘦,可不像你。”

    “不管胖瘦,一定都好看。”

    “那是你臆想的。”

    “现在都这样好看,小时候更不用说。”

    “烨儿,这会子嘴这样甜,可是偷吃蜜了?”

    “嘴巴没吃,”声音低如蚊子叫,“心里吃了。”

    白麟心头一跳,回头看去,肩头的人儿,面容透白如雪,眼眸清澈如泊,面上淡淡的红晕,比梅花更艳。

    “烨儿……”

    结果,林烨为自己一时头脑发热说出的那句“心里吃了蜜”而悔青了肠子。

    白麟以他扭了脚为借口,走哪儿抱哪儿,抱哪儿摸哪儿,明里暗里小动作不断,眼里柔情浓得要淹死人。

    柳昭玉脸上的笑意愈发耐人寻味,袁道倒是直肠子,并未瞧出端倪。

    等终于在梅园中找好块可歇脚的平地,林烨迫不及待从怀中逃脱出来,一瘸一拐,蹦跶到袁道旁边讨酒喝。

    临行前特地买来好几坛子美酒,专等赏花时享用。先前那间驿馆离城不远,又位于官道旁,住客来往不断,从平民到贵族都有,故而酒种齐全,不乏上等佳酿,新鲜货数不胜数。

    林烨一看白麟裹在包袱里的钱袋,立马两眼放金光,什么好买什么,什么贵买什么。得便宜还卖乖,道郡王爷随随便便一开口,就能要来这么些零花钱,早知道该到王爷面前说说好话哭哭穷,连林二爷这一份也要来。好赖也是仰仗江南王过活的小老百姓,偶尔救济一下,扔几颗金豆子,对王爷来说,连搔痒痒都算不上。

    小年吃团圆饭时,王爷允诺给白麟另开府邸。鉴于往后多半居于泓京,选址便也选在京城,内务府已派人去办了。这回入京,先委屈他住在宫外江南王旧宅,等宅邸完工,再搬进去。至于宛海,王府里少有人住,这西院就留给他,不再另择新宅。

    至于俸银,按大铭官制,郡王为从一品,岁俸银五千两,禄米五千斛,略低于亲王嫡承者嗣王,为亲王的一半,却是正二品官员——如林烨之父林丘的两倍。茶汤钱、厨料、仆役、衣料、薪炭等,由朝廷另外发放。为方便记录,从来年正月初一起算,一并送入江南王老宅。

    白麟对于住哪无甚要求,贫贱日子过得,富贵日子也过得;自力更生过得,衣来伸手也过得。尽管年俸数额之大叫人颇感不可思议,但钱财对于他来说,不外乎身外之物,多多少少的,差别不大。

    反正零花钱不必再还给王爷,瞧见林烨财迷转向的滑稽模样,索性叫他都拿去,爱买什么买什么。自己只揣了一两银子,以防林公子铺张浪费,花个底儿朝天,连回程车马钱都付不起。

    林烨并非见钱眼开之徒,只不过平日里程青管得严,手头上总欠着些许,不敢放开来大手大脚。一看有人乐意养活,自然毫不客气全权包揽,跟天上掉

    分卷阅读118

    -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