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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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情应笑我 作者:酒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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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的!”

    “不会出人命的,他活动活动筋骨,上学也精神呢,不犯困。”

    “这是什么歪理。”

    那王大刀不管林芳洲,只看着小元宝,问道:“小元宝,你可愿意跟我习武?”

    小元宝看向林芳洲,“你觉得呢?”

    林芳洲:“你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要学了。”

    王大刀锲而不舍地劝他:“往后假如有人欺负你哥,你可以打回去。你看你哥,细胳膊细腿的,还等你这做弟弟的护着呢!”

    林芳洲有些听不下去,“喂……”

    小元宝却点了点头,“好,我学。”

    ……

    永州一带的风俗,中秋夜几乎家家户户都放河灯。林芳洲买了两个河灯,晚上同小元宝一起出城放。那河边早聚集了很多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林芳洲怕与小元宝走散,便一手拿着河灯,另一手牵着他的手。

    林芳洲的手又细又软,小元宝反握住她的手,跟着她在人群里穿梭。

    天上挂着一面月亮,银盘一样,地上千千万万点亮的灯火,把本来冷清的河岸映得有些温馨。小元宝一开始被林芳洲牵着走,走着走着,他突然走到前面,牵着她。

    又走了一会儿,他停下来。

    林芳洲问道:“怎么了?”

    小元宝站在一棵树前,说道,“就是这里。”

    他仰着头,她看到他在笑。月光与烛光的映照下,他的眸子灿若星辰般,那样的明亮干净,他笑吟吟的,嘴角微微弯起来,又重复了一遍,“就是这里。”

    林芳洲有些莫名其妙,她说,“这里就这里吧。”

    然后领着他,把灯送进河里。

    两盏莲花形的小河灯随着水流悠悠漂走,越漂越远,接着混进千万盏灯里,顺流而下。河面上浮着一盏盏小灯,仿佛一条镶了无数宝石的锦缎。

    林芳洲终于再无法分辨哪一块宝石是她的。

    她站起身,眼望着河面,问他:“小元宝,你想家吗?”

    小元宝摇了摇头,“不想。”

    “胡说,你不想你娘吗?”

    “我娘生我时难产死了,我从未见过她。”

    林芳洲觉得小元宝好可怜,她摸了摸他的头,又问,“那你爹呢?”

    “我爹听信谗言,认为我与他命格相克,父子不宜照面,因此,我很少见到他。”

    林芳洲简直无语,很想痛骂一顿,但那毕竟是小元宝的爹,她也就不好意思骂了,只是说道,“你爹他怎么可以这样对你?”

    “我也想知道。”

    “那,你家里就没有值得你惦念的人吗?如果现在可以平安回去,你,会回去吗?”

    “我希望永远不要回去。”

    林芳洲听得一阵心酸。她低头看他,见他面色平静,无悲无喜的样子,她很难想象一个小孩到底要经历什么,才会导致现在这样心坚如铁。

    她弯腰,额头抵着他的额头,笑嘻嘻地看着他的眼睛,“小元宝。”

    “嗯?”

    “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

    “嗯。”

    他宁静的面庞绽开笑意,她看到他眼里泛起晶莹的泪花。

    “小元宝?”

    “嗯?”

    “你刚才有没有许愿?”

    “嗯。”

    “你许的什么愿?”

    “我今晚想和你睡。”

    “滚……”

    “果然,说出来就不灵了。”

    ……

    第21章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不知不觉间六年过去了。

    这一年林芳洲二十三岁。她十七八岁时还偶尔有人给她说亲,后来因为经常调戏良家妇女,渐渐的花名在外,媒婆们就集体放弃她了。

    有人说林芳洲活该。对于这个局面,林芳洲很满意。

    她总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小元宝有时候也说她几句,可惜她是“长兄”,所谓“长兄如父”,小元宝奈何不得她。

    小元宝的变化很大。

    往常瘦瘦小小的,野鸭子一般,这六年,他就像风调雨顺年景里的一棵高粱,长势喜人,如今他个头蹿得,已经比林芳洲高出了多半个头。

    林芳洲以前还能提着他的耳朵教训他,如今只能仰着头和他说话了。她若想再提他耳朵,还需他弯腰配合。

    这让她觉得自己有那么点……嗯,威严扫地。

    王大刀说,小元宝之所以能长高个子,是因为他坚持跑步、习武,强身健体,王捕头真诚地建议林芳洲也这样做。

    林芳洲懒骨头一把,坚持了半天就喊累,从此不了了之。

    有时候她很佩服小元宝,说做就做,说做多少就做多少,绝不偷懒耍滑,哪怕累得要死,也咬牙拼着那一口气。

    林芳洲承认自己做不到。不仅她做不到,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小元宝不仅跟王大刀学了他祖传的刀法,还和县里一个有名的镖师学暗器。他学了三年,暗器打得有模有样,那镖师赞不绝口,经常劝小元宝跟着他去走货。

    嗯,反正小元宝能文能武,智勇双全,他就是林家的骄傲。

    林芳洲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培养了小元宝。

    清明节刚过,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林芳洲吃过早饭,搬了桌椅在外面晒太阳。昨天下了一场小雨,今日空气清新湿润,天空碧蓝碧蓝的,看着让人心生欢喜。

    她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一边吃瓜籽,一边看不远处的小元宝练暗器。

    今日是休沐日,她不用当差,小元宝也不用上学,此刻他抓着一把暗器往树上打,练那“百步穿杨”,林芳洲也看不出他的章法,只知道那树上的鸟都被他吓跑了。

    有行人路过时,都要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十六岁的少年郎,出落得芝兰玉树般,俊美不凡,气度从容,神采飞扬。见者都要从心底里赞一声“好后生”!然后再叹一声:啧啧啧,这样的美少年,怎么会和林大郎那种货色是兄弟呢……

    林芳洲见怪不怪,心道,我十六岁时,也是被赞美少年的!

    可惜她这么多年把名声都败坏掉了,旁人看她时,总忍不住联想到她调戏妇女时的嘴脸,导致她虽脸蛋还是那张脸蛋,气质却平添了几分猥琐。

    骆少爷一手提着鸟笼子,一手牵着他四岁的儿子,走过。见到林芳洲时,骆少爷朝她招呼一声,“芳洲,吃了?”

    “早就吃了,骆少爷你又去斗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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