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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剑 作者:顾承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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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漠,还是得雇佣当地的走惯了的人做向导,毕竟沙漠地形因着风大的缘故时时刻刻在变化,光是依靠地图,可是走不出去的。只有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沙漠里的人才能从风里的沙中嗅到水的味道,分辨出沙丘的起伏变动。

    宋煜骑在双峰骆驼上,头上严严密密地裹着浅黄色的纱巾,白昼里光耀的阳光刺的她几乎要流泪了,她半眯着眼有些呆滞地注视着前方,高温、干渴已经开始让宋煜失去了部分思考的能力,她从来没想到这次的任务困难不在于任务本身,而在于严酷的气候,即使知道自己要来沙漠,她回想的也是自己大学时期和好友去新*疆旅游的样子。

    她只记得沙漠里有缺水和高温,但是她却忘了在新*疆旅游的时候她可以随时在旅游点花钱买矿泉水,也可以每个晚上都回小镇上休息,和好友一起吃香瓜、啃囔囔饼、尝烤羊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有几个储水的罐子挂在骆驼身上,两天没洗澡的脸上被风沙粗糙地刮粝着,每天只有干瘪的,让人咬着牙疼的脱水干饼,以及晚上只能支在背风向的不能抗冻的帐篷。

    说来也怪,在《御剑》之中,宋煜拥有的明明是冬天下雪都能穿轻薄裙衫的体质,这次在沙漠里却不得不体验昼夜温差带来的酷热和寒冷的交替。要不是宋煜祭出“及时下线”这个法宝,在晚上大家都睡了的时候回到家中喝水,在床上盖着被子带上头盔,她就真的是要渴死、冻死了。

    在日头底下晒得久了,宋煜只觉得脑袋晕眩,非常沉重,手上失了力气一时也握不住缰绳了,头昏脑涨中,宋煜不由地身体一歪,跌下了骆驼。宋煜剩下的十分之一清明还在心脑子里叫着“天啊,沙子上那么热,真的要烫伤了!”,其余十分之九的混沌却在想,“太好了,终于不用勉强维持住身体了”。

    蓦地,一双沁凉的手接住了她,半拖半抱地,把她扶上了另外的一匹骆驼,让她靠在自己胸前。宋煜在这个怀抱中只觉得清凉,她又往后靠了靠,更深地窝了进去,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后面有人赶上来,问道:“师...宋姑娘这是怎么了?”

    她靠着的那个人用冰凉的手背抵在宋煜的脖子上,低声回答道:“像是中暑了。”

    宋煜勉力睁开眼,只看见她的一个小师弟,高耀正关切地看着她,“宋姑娘要不要喝点水?我刚刚问了向导,再走半个时辰我们就能到达一处沙泉了。”

    宋煜摇了摇头,发出干哑的嗓音,“不用,我现在觉得恶心的很,并不想喝水。”

    话音刚落,一个瓶子抵在了她的嘴边,洛伽温柔道:“你中暑了,所以肠胃不适会有些恶心干呕,还是喝一点,就算会有点不舒服,喝点水也会好很多。”洛伽的声音倒是一如既往的清透。

    宋煜扶着洛伽的手,小口小口咽着,那一片火辣辣的咽喉被清水滋润,宋煜顿时觉得嗓子舒服了不少,只是胃里依旧有些翻滚。宋煜大概吞了小半壶水便推开了洛伽的手,洛伽低声问道:“真的不要了?再喝点吧,反正高老板说过了大概八个时辰就能到一处沙泉了。”

    “不用了,”宋煜的声音仍然有些沙哑,“说是半个时辰,这个时候又不是沙漠的丰水期,谁知道那一处沙泉有没有干涸。”

    “若是宋姑娘舍不得喝水,这一壶,便送给宋姑娘吧。”高耀递了个黑乎乎的皮囊过来,洛伽也毫不客气地收下了,笑道:“多谢。”

    高耀晃了晃手,“不用谢,熟话说的好,出门靠朋友,高某一个人,又是男子,比不得宋姑娘体弱。”说罢,拱了拱手,又驱使自己的骆驼上前了几步,跟上了正担心看着宋煜洛伽二人的向导别善。

    别善和高耀交谈了两句,冲着宋煜点点头,吹响了脖子上挂着的哨子,让整个驼队加快了速度。

    为了掩人耳目,也为了加快查证西域各国的速度,在凉州的时候,宋煜他们师兄妹决定,还是分开来走不易引人察觉。

    宋煜和高耀做了搭档。高耀扮作贩卖苏杭丝绸的布商,带上了八个扮作护镖的侍卫。洛伽的容貌太显眼,又迥异于中原人士,只得扮作是去西域投亲的乐师。宋煜本是告诉师兄弟们这是她远方亲戚,因着二人素来亲密,宋煜后来又不得不在师兄弟暧昧的眼光下硬着头皮承认,这是她指腹为婚的未婚夫。这一次,她在外人眼里,便是乐师在中原娶的妻子,此次跟随丈夫一道回西域定居。西域各国对中原的文化还是很向往的,除了中原的货物,中原的诗歌礼乐,在西域的王室贵族间非常受欢迎,因此宋煜和洛伽此次扮的这个角色,比商人的身份倒是更容易进出王庭,往来权贵间探听消息。

    她们这一队统共十一个人,又和其余几个不认识的行商一共做了伙伴,雇了几个向导,最后是三十几个人一共踏上了穿过塔克萨沙漠向西北方行进的道路。高耀和宋煜刚开始装作毫不相识的陌生人,后来在沙漠行走的途中才开始渐渐交谈,说上一些只有彼此才心知肚明的话。

    果然不出宋煜所料,这个时候,等半个时辰后他们赶到沙泉的时候,只看到泥浆般的棕黄色沼泽,里面只趴着几只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的的生物。

    “那些是什么?”宋煜还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他们长得像是瘦削版的尼罗河鳄鱼,却没有尾巴。这些生物昏黄的眼睛懒洋洋的转着,其中一条大概是打哈欠吧,嘴巴张的大大的,露出了黄黄尖尖的牙齿,唾液顺着嘴缝滴到了沼泽里。宋煜本就有些不舒服的胃翻滚地更加厉害了,她喃喃道:“就算能从这沼泽里可以榨出水来,我也绝对不喝!”

    “不会让你喝的,”在她身旁,别善用毫不标准的汉语说道:“这些生物我们叫它们‘忽楞格’,专门吃泥里的虫子,有他们在的地方就说明了脏虫子太多,就是看着是清水,湖底有‘忽楞格’,那水也是不能饮用的。”

    别善叹了口气,“看来我们得加快进程了,说不定太阳落山前,还能找到另外一眼沙泉。”

    幸而他们运气足够好,中途没有休息,又驱使着骆驼快步小跑,也没有遇见到大风沙,终于赶在太阳下山前,到达了当地名之为“沙鸣”的泉边。“诸位,”别善的语气也兴奋了起来,指着前方说道:“这就是塔克萨沙漠的珍珠,沙鸣泉。”

    众人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沙鸣泉都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惊叹之声。

    大,实在是太大了,在这风沙漫天的塔克萨沙漠腹地能有这样一汪泉水简直就是神迹。宋煜粗粗目测下来,这沙鸣泉居然足足有一整个皇城内湖太液湖那么大,周边还惠及了不少粗矮的灌木。

    “这怎么...怎么”在穿过茫茫一片又一片的沙丘,这样一个开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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