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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荡荡的爱 作者:乔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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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下是璀璨的城市灯火,凌晨的两点多,我回头将手机搁在桌上,看到斯成就站在我身后不远处。

    我无声地望了他一眼,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斯成也没有说话,转过身,慢慢地走回了房间里。

    我在窗边站了一会儿,缓缓地吸气吐气,挥去心头的烦闷。

    在外面站了半个小时,我回到房间里,看到他半跪在床头柜前的地毯上,一只手撑住腿,低着头在找止痛片。

    我将他扶住:“床上躺着,我给你热敷一下。”

    我调暗了床头的壁灯,解开他的浴袍,在灰色的柔丝的贡缎衾被上,看到他笔直修长的腿,因为坚持的长期运动,腿部的肌肉保持着优美的线条。

    可是这也是半年多前受过严重创伤的身体,车祸后骨折内固定术后的第五个月,内踝骨留了多枚钢钉,腿部打了三块钢板,长途飞行导致的下肢肿胀,右腿显得有点肿。

    我用烫手的热毛巾盖住他的腿部,小心翼翼地、缓慢地、按摩他的腿上的经络。

    斯成一动不动地望着我做这一切,然后握住我的手,轻轻地吻了一下,抵挡不住疲倦慢慢地睡着了。

    我们相拥而眠,他第二天一早要走。

    一夜睡得太沉,我们早上被电话铃声吵醒,斯成接通了电话,沉着一声:“给我十分钟。”

    他语罢掀开被子就要下去,我拉住他,细心叮嘱了一句:“别太急,当心一下腿。”

    斯成应了一声,坐起来,在床沿缓了会儿,然后拿起手机去了客厅。

    我睡意朦胧之间听到他在外面讲电话,助理的电话在八点准时打进,知会他今日行程,我套了一件他的棉t恤,进浴室洗漱了一番,出来时,看到斯成已经洗漱整齐换了衣服,在房间里对着落地窗打领带。

    还顾着看手机,神色松散,左手拿着手机,右手单手扣着衬衣扣子,漫不经心的样子。

    我走过去,站在他的身边,接过了他手上的领带。

    斯成自然而然就撒手不管,只低下头吻了吻我的脸,然后地微微抬起下巴,专心看手机里的邮件。

    我踮起脚,替他整理好衬衣的领子,然后站在他的身前,专心致志地系一个半温莎结,手法不够熟练,在将宽的一端向上翻折时,还弄错了方向,我赶紧重新拉出来,斯成注意到了,觉得颇为有趣似的,弯起唇角,无声地笑了笑。

    我自然看到了他脸上的表情,有些恼羞成怒地推了他一把:“喂!”

    斯成更乐,直接低下头,捧住了我的脸。

    他吻住了我的唇,温柔缱绻的一个吻结束后,我再一看,连衬衣都乱了,又要重新来。

    这一次终于顺手,我看到立在早晨的客厅中的男人,剪裁合体考究的深灰西裤,白色衬衣上的香槟色领带,一个半温莎结打得四平八稳,时光在他身上过去,却让他整个人更加的光华沉郁,有一种难以言述的光彩。

    这一刻竟然不是梦。

    幸福得让人无比心慌。

    斯成自己动手整理袖扣,我蹲在客厅里给他收拾箱子,将衣柜里的衬衣西服收起来,收拾好浴室间的剃须刀和须后水,还有他的文件书籍,笔记本电脑,尽心尽意地打点一切。

    斯成穿好了外套,坐在椅子上,手撑住下巴,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在床上摺衣服。

    他同我说话,声音带了一丝软弱:“这一个多月,我听你的话,度日如年。我明明已经拖到几乎要走的最后一刻,才敢给你打电话。”

    我低着头给他叠衬衣,默默地说:“你不要再来了。”

    斯成说:“好。”

    我在房间里送他离开。

    后来他每次来,我都跟他说:“你不要再来了。”

    斯成都答:“好。”

    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第52章 五二

    我们没有办法割断这份感情。

    斯成大约两个礼拜过来一次,有时一个月过来一次,待一到两天,有时久一点。

    时间若是短暂,我们便在酒店里幽会,是的,只能是幽会,我们的确是一对偷情的男女。

    如果他在这里的时间稍微宽裕,我们则会在bay area一带挑一间私密的餐馆一起外出就餐,或者有空,去听一场喜爱的摇滚歌手的演唱会。

    从始至终我都非常的小心谨慎,从不和他一同走进酒店,用餐从不坐临窗的位置,甚至连一起外出,都各自开车,斯成也不多说什么,只沉默地配合。

    有一天的夜晚,我们在the warfield看了一场演唱会,散场的拥挤人潮中,我陪着他慢慢地走出去,斯成忽然伸手,紧紧地牵住了我的手,那是第一次,我们在人群中牵手。

    走过982市场街,兴奋的歌迷渐渐散去,路边有流浪艺人抱着吉他,低低地唱一首迪伦的老歌,那是一支古老的英伦民谣:oh it's&hee-well,,my darling true,i'm a-leavi hour of the morn.,i'm bound off for the bay of mexiaybe the bsp;of …

    一整个夏天过去了,我犹如陷入秘境的爱丽丝,住在充满幸福幻觉的洞穴里。

    斯定中有一日好像终于有点察觉哪里不对,他在早餐的餐桌上问:“你最近好像挺忙?”

    我埋头收拾东西,我说我要去图书馆,我要要考lsat。

    斯定中最不耐烦图书馆:“早点回来。”

    我将车子驶出兰打街,在高速路口转了个弯,在机场接到了斯成。

    他出差途经北美,从东岸飞到西岸,只为了见上一面,陪我吃顿饭。

    十月的秋风渐起,旧金山的天气宜人,他穿了一件素色棉衬衣,手边只拎了一个几何图案的圣埃夫斯手提袋,随行的一班助理秘书已经提前回国。

    我们在机场的大厅拥抱,然后相偕去吃饭。

    那一日我宛如鬼使神差了一般,提议去gary danko吃晚餐,这家法式米其林餐厅位于渔人码头,是三藩市内非常有名气的餐厅,餐厅却是见仁见智,有人抱怨环境人多嘈杂,有人则对菜式赞不绝口,不管怎么样,它至少获得了trip advisor评出的年度全美第二最佳。

    我在那一瞬间,那个夜晚,非常想要在那样人声鼎沸的烟火气息和他吃一顿饭。

    在生活的一些琐碎事情上,斯成一向懒得打理,一切全凭我的意见。

    我们驱车直往大海湾,路过北滩时,傍晚的夕阳落海面上,波光粼粼,非常的美丽。

    我们在餐厅坐下,点餐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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