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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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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烨曲 作者:四兰流芳

    分卷阅读27

    红光的野兽之瞳,正直勾勾地盯着我,这时候,我反而一点也不害怕了。

    因为,这头披着银色皮毛的白狼,正是“闪电”。

    “呜————”狼王的嗥叫响起,天边泛起一片发黄的白。

    蒙古骑兵在发黄的天边远驰而去,我舒了口气,我抱住“闪电”,心里高兴极了。

    而那逃脱一劫的俘虏,已经筋疲力尽,摊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天色渐明,我这才注意到那人穿着一身破烂的清军正黄旗甲胄,甲胄上明晃晃的八爪金龙,我一下子恍然大悟,他正是康熙的皇长子———胤褆。

    我的天,他一定是兵败被俘,连夜逃出来的,正巧碰上了我。

    我要怎么办,是丢下他,继续往葛尔丹军营去,还是,好象送他回去是自找麻烦吧?

    康熙如果知道他的儿子被俘虏又逃回来,我也得跟着遭殃。还是快走吧,他好象也死不了,现在“闪电”找到了我,还怕什么?

    我什么也不想了,起身想走,没想到,却发现,蒙古兵刚走,清兵已经赶到了。

    这真是,狮子刚走,老虎又来了——我心里已经完全没主意了。

    更糟糕的是,清军已经发现了我们,我简直想躺下装死了,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的理由,来解释眼前的一切:一个试图逃跑的洋教士,一个擅自出兵失败后逃回的皇子,荒郊野外的相遇。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和胤褆一起被俘逃出来的兵士都死了,也就是说,现在只有我知道他被俘虏的事,这也是给我自己惹火上身,一个处理不好,就会两边不是人。

    清军找到我们时,胤褆还在昏迷中,而我,却免不了是要被问罪的,我的出逃,只能证明,我是奸细。

    “安莎,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逃走?”

    因为我,费因也受到了牵连,这无辜的孩子,总是被自己的善良愚弄。我们被关进了临时的监牢——一辆囚车内。

    “上帝,我到底犯了什么错啊!安莎你到底为什么要逃走?”

    我的沉默快把费因逼疯了,最后他一口咬定我是沙皇派来的间谍,不停地试探,把我称作异教徒。

    “你这个疯子,魔鬼,沙皇的幽灵,你这个异教徒,根本不配侍奉上帝,异端,应该被处火刑,应该被烧死,送上断头台————”

    这单纯的家伙,乱七八糟、不堪入耳的话全骂了出来,逼得我不想笑也忍不住笑了出来,那种刺骨的冷笑,直笑到费因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一阵发愣,心里发寒地问,“你……你笑什么?”

    “没什么,随便你怎么说吧!如果这样能让你现在好受点……”

    我收起了笑容,淡定地说。现在,已经什么都无所谓了,还能说什么?

    但,每个人都想活着,我想,我犯不着拉上费因给我陪葬,所以,突然一本正经地低声道:“你放心,费因先生,你救过我的命,我不会连累你的,我会请求皇帝饶你不死的。”

    说完,我闭上了眼睛,什么也不想说了,首领那血红色的莎巾却越来越清晰地在我眼前晃动。

    沉默,却忽然被费因的尖叫打断————“狼——”

    我猛地睁开眼,是“闪电”,在草原昏黄的尽头,闪着银光,它一直跟着我,但没有轻举妄动,因为,我没有召唤它,它知道我的心。我想让它去找首领,可它一直不愿意走,一直在徘徊,看着我,只要我一发出号令,它便打算领着草原上的狼群攻击任何人。

    ☆、第二十章  郑国奸细

    第二十章  郑国奸细

    不必了,“闪电”,我闭上双眼,心道:找不到首领,我只能死在这里,就算没有人杀我,那种孤寂的绝望,也会将我杀死。

    在这种无欲无求的情况下,上帝总会垂怜那些身处绝境的人吧!

    所以,这一次,我单独被带走时,费因先生只是默默地为我祈祷,再也没有害怕了。

    我知道,我会被审问,但,没想到,是康熙亲自审问。

    御帐里,只剩下康熙,和我。

    这反而让我心里感到忐忑不安,意外地,行礼后,康熙竟然叫我坐下。

    什么?我心里大声问,不过没说出口,猛地抬头直视着这位正值壮年的大清皇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些天,你也够呛吧!”

    一句似真似假的嘘寒之话,倒让我心里放松下来,他端着一碗汤药,银汤匙轻轻地搅拌着,并不打算马上喝掉,眼光若有若无地盯着我,脸色明显好了许多。

    帐里灯火通明,照得他脸上果然显出了几点斑痕,那应该是传说中出天花后留下的痕迹,但现在,说实话,康熙的脸上还没有晚年为了萧墙之祸,而导致的心力交瘁的那种不笑则怒的神情。

    眼前的康熙,年富力强,虽在病中,依然英明仁德,明察秋毫,智慧与沉稳并存,雄心与壮志飞扬。

    “营帐外,虎视着几十万敌人,朕,已经不想再树敌。”

    康熙的话针针见血,意思是他已经不想追查我的来历吗?还是不再追究我是否奸细?

    “坐,替朕把把脉,这些天,多亏你的药,从这一点来讲,你就是有功于社稷的……”

    他慢慢地喝药,感觉像在品尝咖啡,一点也不觉得苦,但话却还没说完,沉寂的语调仿佛无声的细语,“你知道我们中国古时候有个叫郑国的人吗?”

    我已经听不到心跳的声音,郑国?呵呵……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一个奸细,被派到秦国,说服秦王修建郑国渠,原本是要削弱秦国的实力,却反而帮秦国成为六国中最强的国家。

    这个典故,外公给我讲过,康熙,是在影射我吗?

    毫无疑问,我就是郑国,虽然是奸细,却帮助清军渡过难关,让康熙死里逃生。他是这个意思吗?

    更深层的意思是———他根本不介意———我是不是奸细?他用帝王的心胸,包容我这个现在对他来说极为有用的敌人。

    我心里暗暗苦笑:如果我是奸细就好了,就不用这样左右为难!

    “皇帝陛下的病有起色,完全是秋太医的功劳,安莎不敢夺人之功。”

    我嘴上不接他的话,心里却如明镜。

    “叫皇上吧,你路过我大清,并不是你们国王的使臣,不必如此恭敬嘛?”

    他已经喝完了药,其实那药是很苦的,他竟然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我忙将下面桌上的一碗清茶递上去,又将涮盂拿过来接好,这一系列自然的动作倒让被人服侍惯的他微微有些吃惊,但他欣然接受了我的好意。

    “你叫安莎.莱斯?”他突然问,“也是耶稣会的人?”

    “皇上叫我安莎就是,我不是耶稣会的人,其实我并非是要去俄罗斯国,而是———我想去葛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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