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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尘莫问 作者:非言非默

    分卷阅读34

    前尘莫问 作者:非言非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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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他真的忘记了,也许是他故意忘记了,在现实没有给他沉重的打击之前,我们也先忘记这个问题吧。

    于是林默靠着草根填肚子,开始了漫长的向森林边缘迁徙的过程。你说他怎么知道森林边缘往哪个方向走比较快?他当然不知道,所以他只是笔直地沿着某个方向运动。只要一条道走到底,相信总有一天会走出这片森林的。

    在森林里辨别方向有很多方法,比如观察树木的年轮,树叶的疏密,至于靠太阳来辨别方向只有在树木稀疏的地方才有可能,在森林深处,阳光只能透过浓密的树冠洒下点点光斑,根本就看不到太阳升起和落下的方向。

    这个森林非常原始,没有任何砍伐的痕迹,林默根本就找不到年轮来观察,至于树叶的疏密,那些树都太巨大,林默顺着树干饶一圈要爬好久,等他爬完以后,疏啊密啊这种东西早就累得忘光光了,所以他只能连蒙带猜,向着他心目中笔直的方向走去。

    也不知道走了多少天,反正连蒙带猜,连跑带窜的,如果不是有着要与梵景文重逢的念头在鼓励他,林默早就被路上遭遇到的种种危险击垮了。

    这一天,林默在历经千辛万苦以后,终于发现了一处水源。

    那是一个很大的湖,林默没法形容出具体的大小,反正一眼望不到尽头。

    他趴在树干后面,露出一只眼睛观察湖四周的情况。之所以说这里是水源是因为林默发现有几只不知名的动物在湖边饮水。这是好处也是坏处,好处就是林默不用试验这湖水有没有毒就可以放心饮用了,坏处就是水源附近出没的动物会很多,他成为别人茶后餐点的几率也很大。

    所以虽然发现了水源,林默也不敢兴奋地扑上去,只能像小贼一样藏在树后,看着别人喝水自己流着羡慕的口水。

    好不容易等到那几只头上长角的动物离开了湖边,林默四下张望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危险的迹象,使出浑身残存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窜到了湖边的野草丛里,头上还顶了一片很大的树叶。

    如果有人注意到这边的话,就可以看到一片大树叶在湖边的草丛里起起伏伏。

    林默喝饱了水,才有空好好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了什么样。

    在湖水倒映下,他看到的是一个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脑袋上面有两只大部分圆圆的就顶上有一点尖的耳朵,一只耷拉着,一只竖着时刻注意周围的动静,嘴巴,哦嘴巴好像不是圆圆的,身体扁扁的,四肢短短的,小尾巴也短短的,全身的毛发都是黑乎乎的,早就看不清原来是什么颜色了。

    其实林默在醒来的时候就找到水源照照的话,他就会发现自己的身体一开始也是圆圆的,因为饿了几天,后来又一直以草根为生,他的身体才会变成扁扁的。

    总的说来,林默现在的身体是以大大小小的圆组成的,和他记忆中的任何已知动物都不相符合。

    到了这个地步,其实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打击到林默了。到处都是不认识的植物,不认识的动物,再加上不认识自己的身体是什么动物也就不算什么奇怪的事了。

    林默早就隐隐有种猜想,他会不会中了时下最流行的某种叫做“穿越”的大奖,但是人家穿越都是穿成王侯将相,帅哥美女招手即来,打手小弟纷纷来拜,王图霸业指日可待,为什么他林默会这么可怜,会穿越到一个只有植物和动物的世界,得到的身体竟然还处在食物链的最底端。

    林默愤怒地对偏心眼的老天爷比了比中指,因为他旁边的爪子不能弯曲,所以这个动作不是很成功。

    在目前这种状况下,怨天尤人除了发泄一下心头的不满,不能给林默带来任何好处,既不能填饱他的肚子,也不能让他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所以他稍微意思意思了一下,注意力很快回到了观察四周的动静上。

    湖水里面布满了水草及其他水生植物,远处呈现翡翠绿,近处则比较清澈,可以看到很多水草在湖底摆动。

    哦,那是什么?

    看到水草底下有东西在游动,林默圆圆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更大了,这应该不是他饿得眼花了,在水底下游来游去的应该是小鱼儿吧?

    好不容易见到了比他体形小得多的动物,林默在刚刚鄙视过老天爷后又忍不住想要感谢老天爷了,这下可以开荤了,这些天嚼草根嚼得他快觉得自己是小白兔了,这下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

    林默激动之下,爪子“哗”的伸进了水里,想把小鱼儿捞上来,不过他的爪子显然没有捕鱼的功能,除了把湖水搅得哗啦啦响动之外根本就捞不到猎物。

    两只前爪在水里比划了几下,惊得小鱼儿四下乱窜,却连鱼鳞都没弄上来一片,林默急了,干脆把脑袋直接探进湖水张开嘴巴想要咬住小鱼儿。

    被他这么一折腾,本来拼命逃窜的小鱼儿似乎也急了,有一条小鱼儿被林默撵得无处可逃,恶从胆边生,回过头来张嘴就向林默冲来。

    狭路相逢勇者胜。

    林默“啊呜”一声叫了出来,疼得几乎连眼泪都要出来了,一连退了好几步,倒在草丛里,两只前爪捂住了鼻子。

    呜呜呜,他圆圆的鼻子肯定变扁了,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连鱼都会长牙齿?

    林默一时很是想不通,正在怒斥老天爷乱造物种的时候,他的眼角突然闪过刚才咬了他一口的小鱼儿在草丛里跳舞的美丽身影,再也顾不上这种小问题,也顾不上鼻子是圆是扁,赶紧跳起来,四只爪子加上身体一起上,把这条小鱼儿给死死地压在了地上。

    林默的身体不大,不过小鱼儿相对他来说更小,所以小鱼儿蹦跶了几下,终于俯首在了林默肚子底下。

    是清蒸还是红烧,或者烧汤?林默突然想到梵景文家的厨师做的鱼汤,那味道,又鲜美又浓烈,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想到这里,他的口水就哗啦啦地流下来了。

    回忆永远只能是回忆,现实是他的身体连给小鱼儿刮鳞开膛去脏都不会,林默根本就没有选择,但是吃生鱼的感觉实在太奇怪,就算用他现在的身体来吃他还是有心理障碍,所以最后林默只能用草根裹着小鱼儿吞进了肚子里去,甚至连味道都没敢尝。

    不管怎么吃的,反正吃下去了就能补充蛋白质,小是小点,总比没有好,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林默就开始计划着怎么靠这些鱼好好补一下他前些天掉的那些脂肪和体力。

    他的爪子捞不到鱼,用这个身体也没法制造网兜鱼枪等工具,想到这些鱼会咬人,林默决定用最古老的方法来钓鱼,鱼饵就是他的身体。咬鼻子太疼,他一开始选择了爪子,但是小鱼儿仿佛对他的爪子不感兴趣,不管他怎么挑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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