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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嫡子有责 作者:疯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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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嫡子有责 作者:疯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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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的。第一次薛怀咎犯过敏症的时候,徐大夫嘱咐薛怀咎芋头不能吃的时候,他都在场。

    完了完了,薛怀咎一定以为自己是故意的,因为被狗咬怀恨在心,故意想害死他,才拿黏芋团子强迫他吃掉。

    他非但不是雪中送炭,还是落井下石,雪上加霜啊!

    薛怀笛把徐大夫送走,回来就看薛慕极顶着沮丧的一张脸,歪带着发冠,哆哆嗦嗦拉着自家四弟的手,口中念念有词。他靠近了听清楚,这孩子不断的重复,“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

    他试试薛慕极的额头,不烫啊!难道被狗给吓得换魂了吗?

    薛怀咎也算因祸得福,因为过敏症状发作,好容易从鬼门关拖回了性命,大房二房的嫡子,也不知为何,靠在他病床前,都不肯走。

    直到平江侯爷出面,免了薛怀咎的责罚,不用罚跪也不用再抄经,还赐下不少药材补品,薛怀笛才肯离开床板叩头谢大伯父。

    二房老爷刚刚回家,就听说这么一档子事儿,平江侯薛德忠,拍拍弟弟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总归是你的亲儿子,你怎能容弟妹下那么狠的手啊?母亲她毕竟是妇道人家,迷信惯了,难道你也相信,是你家儿子克死老三的吗?连笛儿与极儿都看不过去,故意等在这里,掀开被子给我看那孩子一身的伤,望着我能说说你这个不负责任的亲爹。”

    薛德良剜了一眼自家儿子,死小子胳膊肘往外拐,合着大房来给亲爹找麻烦啊!再想想,与世子亲近些也好,将来老太君过世,家里还不是大哥说的算吗?

    薛慕极被平江侯抱了回去,他实在不习惯被人当孩子抱在臂弯里,刚刚出二房院门,就挣扎的跳下来。

    平江侯任由着他,他牵过孩子的手,拉过来理了理带歪的发冠跟拖地的腰带,说,“你不气他放狗咬你?还这般模样赶过来救他,我听徐大夫说,当时最着急的就是你。”

    薛慕极嘟嘟嘴,“平江侯千年大族,富贵不断,皆因家主之功。平江之主,为一族之主,要胸怀宽广,不能拘泥于人事,应放眼于长远。我是世子,一言一行都代表了父亲您。而且,四哥他品性坚韧,能忍常人之不能忍,将来必有大作为。生命诚可贵,我岂能因为小小玩闹,就不顾同族兄长的性命呢?”

    平江侯哈哈大笑,这孩子,说的有板有眼,还挺有道理的。

    他笑着,他又顺手要把孩子抄起来扛上肩,薛慕极赶紧避开,“父亲,孩儿已经长大了,孩儿就要过十二岁生辰了!您总是抱孩儿,孩儿会被兄长姐姐们笑话的!”

    薛慕极小短腿跑的快,说话的时间,就把平江侯远甩在身后。

    他回去自己的房间,刚要爬被窝,扶风从房梁上飕的跳下来,吓了他一跳。

    薛慕极直身子,问,“怎么样了?”

    扶风答,“原老板说,这么大的量,还得再等几天,他得从附近城市调货来。”

    “等,告诉他,银子不是问题。”薛慕极之前叫扶风办的事情,很快就办好了。

    薛慕极嘴角扬起笑容,小孩子笑起来两个酒窝深陷,尤其可爱。只是,扶风却感到背后飕飕发凉。

    这孩子一点亏都吃不得,刚刚查证放狗咬他的幕后主使,就布下谋划让他与扶云妙音妙语分别准备,绝对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且变本加厉毫不留情,不愧是薛侯府未来的主子。

    扶风默默的退出去,又被薛慕极一个响指唤回来,“你去查查二房四哥,他几岁长牙几岁说话,什么时候挨打挨骂,平时喜欢做什么不喜欢做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但凡与他有关的,能查多少是多少,统统回报给我。”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个青梅竹马的文……

    第7章 鹦鹉

    歇息三日,薛慕极被狗咬的伤口已经好了,徐大夫的药膏管用,只留下了浅浅的一个小疤,唇瓣的形状,印在薛慕极雪白的小屁股上。

    薛怀笛提着五彩鹦鹉的笼子,来银枫院找薛慕极的时候,薛慕极正非常认真的抄写一本泛黄的旧书。小鹦鹉见着妙语,就直往上扑翅膀,一边扑一边叫,“箱子,箱子,箱子。”

    这鹦鹉聪明灵巧,只要给它瓜子,能立马模仿者人说话,教什么学什么。

    薛怀笛这几天,怕薛慕极一个人养伤闷得慌,就把鹦鹉送到银枫院,本来想着直接送给弟弟算了,谁知,当天晚上,妙语又把鹦鹉给他拎了回去了,说鹦鹉太吵,吵得世子睡不着,可能是想老窝了,让薛怀笛第二天早晨再送。

    就这样,薛怀笛每天早晨把鹦鹉送去银枫院,晚上下了学,再跑一趟,把鹦鹉带笼子拿回自己的屋子。虽然麻烦,似乎世子在故意整他。但他觉得,与薛慕极交好,以后定不会吃亏,小孩子气他带狗进院子而已,也由得弟弟使性子。

    这几天,他家鹦鹉跟着薛慕极,就学会了这句,平时不说,却是每每到银枫院,看见妙语,才闪着翅膀嚷嚷,“箱子,箱子,箱子。”

    难道箱子里有瓜子?

    色鬼!贪吃鬼!

    薛怀笛弹了下笼子,把朝着他做鬼脸的鹦鹉递给妙语。

    香味呛得他咳嗽几声,他总觉得妙语丫头,最近几天,身上擦的香粉味道特别浓。

    妙音端上一盘薛慕极最爱吃的果子酥,三层酥皮,里面包裹的果酱,是刚刚采摘的蓝莓泥汁,酸酸甜甜,清爽可口,薛慕极立刻停下笔,拉着三哥一起吃。

    薛怀笛不怎么喜欢甜食,他只吃了一小口,剩下的,都进了薛慕极的肚子。

    拾起薛慕极刚刚抄的书,翻翻瞧来,果然上面如同狗屎一般的字乱爬,书名倒是写的最为端正,《凤兰雅续》。

    《凤兰雅续》,价值百两,是一本诗集,是千年前一位郁郁不得志最后跳江身亡的文人所书。

    所谓出名要靠死,那位文人活的穷困潦倒,摆地摊卖诗的时候,连乞丐都不屑于搭理他,结果他一死,就立刻出了名,其名号成为文坛神祇流传千年不倒,各方学者争相为其著书立说,各地文豪也以临摹到他的诗作为荣耀,此书连续多年,作为科举考题,是各方学子想走仕途,必须倒背如流的科目。

    弟弟一向讨厌读书,怎么突然起性质抄起诗词来?

    薛慕极边吃边问,“怎么样,能看懂吗?”

    薛怀笛点点头,看是看得懂,薛慕极这□□爬字,放眼平江地界,可能也就他看得懂。

    薛慕极也知道这字难看,他模仿写出原身这字,也是费了好大功夫。

    想他上辈子,做“纨绔”做到大名鼎鼎,撩美人从没失手过,也必须要有几门过硬专长。除了千杯不醉,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他都精通的不能再精通,随意写几个字,都能当字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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