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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作者:三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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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顺序,他第一个挑战的则是乔亦初。

    “玩什么?”

    乔亦初想了想,“我只会人在江湖飘,猜五十十五,剪刀石头布。”

    “你选。”

    乔亦初说,剪刀石头布。

    他跟诸葛霄有时候通宵写作业煮泡面吃,会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谁洗碗,玩了几吧乔亦初就发现,诸葛霄第一把喜欢出剪刀,于是乔亦初很自然地出了个布。诸葛霄通关,乔亦初输了,得喝一杯,最后还是诸葛霄替他喝了,喝完后两个人面对面看了一会儿,笑得不行,算来算去,这杯酒最后还得他喝,白费心思。

    ☆、(2)十一是让你们爱国的不是让你们谈恋爱的!

    乔亦初平常同学聚会什么的,没见过这种喝酒的阵仗,宗旨就是如果不把你喝趴下,那就是我待客之道不够热诚。诸葛霄一圈下来,喝了七八杯,没事人一样,坐下来后先担心乔亦初,“要不你这圈我替你打了?”

    乔亦初在他手背上按了一下,暖暖的,,意思是让他安心。站起来,先交代自己只能玩那才那三样,李晨问,敲七会么?乔亦初一愣,看向诸葛霄,诸葛霄给他解释,就是逢带七的或者七的倍数就敲一下,乔亦初答说会,李晨就说那就敲七吧。

    一群人拿筷子叮叮当当敲着碗沿,嗷嗷叫着,“敲七!敲七!敲七!”

    乔亦初不明所以,许淼直着嗓子,“李晨没你这么贱的,除了敲七你他妈有本事来别的啊!”

    李晨扭了扭身子,做了个鬼脸,“老子乐意!有本来把老子敲死!”

    乔亦初很淡定,“开始吧。”

    ……

    敲七这游戏,是最能点燃气氛的。以前有人不知好歹和李晨单挑敲七,说是从没输过,最后红了眼的两人赌了一整扎高浓度的洋酒,谁输谁就干了这扎,比赛敲到了297,那孙子输了,喝完后直接呈大字摊在地板上,从此以后听见敲七就有了生理反应——想吐。

    李晨是有意给乔亦初一个下马威,这才一上台就出杀手锏。两个人一开始就铆上了劲儿,数字喊得飞快,听得一席人没一人敢说话,全部都拉长了脖子看着这两人,大气也不喘。敲到后边,他们根本已经来不及算究竟有没有喊错了,因此等到乔亦初没接着报数字时,一群人还愣着,诸葛霄傻眼,“输了?”

    乔亦初老神在在的把筷子一扔,对李晨示意,“请吧。”

    李晨闷声在心里算了一下,623,自己没敲,是输了,认命喝了,许淼嚣张起来,一脚踩在凳子上,“不知道咱们小乔是学霸,奥数冠军么!敲七!找死!”

    “嫂子威武!”不知道哪个不怕死的吼了一句,诸葛霄一记眼刀甩过去,那人怂了。有些紧张地看向乔亦初,后者并为表露出什么不悦的神色,反倒是有些疑惑地问道,“诸葛霄,我看上去很开不起玩笑?”

    诸葛霄摇摇头,只是怕他因为这种玩笑被开多了恶心了疏远了,但这种担忧说不出口,只好笑笑,“是我开不起。”说罢,低头抿了一口啤酒,又苦又涩,顺着喉线流入肠胃,冰冷的。

    乔亦初嘴角挂着笑意,像是了然。

    等到一群荷尔蒙过剩的青少年终于闹腾完了,都已经是下午三点了,歇歇又可以晚饭接着喝了。诸葛霄按压下想把他们一人一掌拍死的冲动,把他们全部塞上计程车打包赶回家,回头,还剩下一个许淼,自觉得很,“我马上回家,有事再联系!”

    乔亦初倒有点不好意思,“好像都没喝尽兴。”

    诸葛霄瞪他一眼,“等他们喝尽兴了,你就该进医院了。”

    乔亦初接过他手上的篮球,手指竖着转了几圈,收回去抱着,跟诸葛霄并排走着,“我第一次来x市。”

    诸葛霄兴高采烈的,该是喝了那么多酒上头了,“我明天带你好好转转。”

    “我晚上就回y市。”

    诸葛霄愣了一下,半晌才不是滋味地喃喃,“这么快啊。”

    “嗯。”乔亦初把手机掏出来看了眼时间,“五点半的车,明天陪碧沅去回外婆家。”

    诸葛霄站着不走了,累了似的,刚好前边有个广场,他慢悠悠地挪过去,一屁股坐下,低垂着眼角,等到乔亦初脚上那双帆布鞋停在他眼前时,他才仰起头冲乔亦初笑了一下,“那你过来干嘛?”

    “无聊。”

    “哦。”诸葛霄干巴巴地,反复咀嚼着两个字,觉得以自己的情商是咀嚼不出什么其他意思了,心里平静下来,“你跟你女朋友回外婆家,以什么身份?”

    “男朋友。”

    这么大方的话……“我记得你说过你们是青梅竹马?该不会双方家长……”

    乔亦初心想乔楚才不管他这些,但碧沅爸妈倒是真把他当未来女婿看的,诸葛霄也没算说错,因此点点头,“挺熟。”

    诸葛霄闭嘴不说了,跳起来,拍拍屁股,“还有两小时,带你吃小吃去,从这儿散步过去二十分钟,刚好消化消化。”

    小吃街上总是那么挤挤攮攮的,好像有了吃,其他的都算不得什么了。但诸葛霄和乔亦初从街头走到街尾,又从街尾回到街头,两个人都没买什么东西吃。最后他懊悔地抓抓头发,自己真是脑子抽了才带乔亦初来吃小吃,乔亦初一看就不是个喜欢吃街边摊的人,从他周末叫的外卖就能看出来,这人嘴巴挑着呢。

    最后乔亦初买了一串冰糖葫芦,糖衣里面包着山楂,甜了以后又酸。诸葛霄撇撇嘴,“二逼吧你,上这儿来吃糖葫芦。”

    乔亦初伸手把糖葫芦递到诸葛霄嘴巴前,“味道挺好。”

    诸葛霄犹豫着,最终张嘴咬了一颗下来,就觉得酸和廉价的甜,没觉出其他的味儿,不知道乔亦初是怎么觉得好吃的。咯吱咯吱咬碎了咽下去,却又不自觉又要了一颗,再要,乔亦初不乐意了,“自己买去。”

    小气巴拉。

    诸葛霄把乔亦初送到车站,还有半个小时。十一人流量大,大厅里闹哄哄的都是人,冷气开得再足也觉得热。两人没座位,在靠近空调的地方站着,风呼呼吹在头顶上,诸葛霄手上还抱着那颗篮球,忽然就觉得自己挺傻逼的。

    “早知道你就待这么会儿,我就不让他们跟着了,浪费时间,就会瞎闹。”

    “你朋友挺好玩的,跟我原来想的不太一样。”

    诸葛霄知道他原来把他们想像成什么样子,悲愤抗议,“就是不爱念书,不是坏人!”

    开始检票了,乱糟糟的队伍向前快速涌动,乔亦初挥挥手,“看你就知道了。”被人群推着往前挪了两步,想起什么了,又回头,“诸葛霄,记得英语演讲比赛!”

    诸葛霄比了个中指,扭头走了。一出去,热气就喷涌而来。他走了两步,在在马路边蹲下来,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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