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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一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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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一年之计在于吃,如果说世间美味甄乾最喜欢吃什么,非张牙舞爪的河蟹莫属。

    河蟹,乃天下第一美食也。古人云:河蟹,“美如玉珧之柱,鲜如牡蛎之房,脆比西施之舌,肥胜右军之脂”。

    鲁迅先生说:第一个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最敢去吃它呢?天下第一吃蟹人是谁?苏州民间传说:相传在大禹的年代,河蟹称“夹人虫”。大禹治水时,有一个叫巴解的督工,为了防止“夹人虫”的侵袭,在驻地开深沟,待“夹人虫”大批在沟中后,用沸水烫死。烫死的“夹人虫”有一股独特的香味。巴解就拿起来吃一口,感到味道好极了。这第一口的赏试,换来国人以后的千千万万口。从此,“夹人虫”就变成人间的美味佳肴。吃“夹人虫”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但就这种美食,称其为“夹人虫”总感不妥,要起一个较合适名字。因为巴解镇压了这只“夹人虫”,因此,它的名称就是:蟹。

    中国三大名蟹产地:一是地处苏皖两省的古丹阳大泽河蟹--花津蟹;二是河北白洋淀河蟹--胜芳蟹;闪失江苏阳澄湖河蟹--阳澄湖蟹。

    白洋淀的“胜芳蟹”,靠近北京,北京是元朝的都城,又是明、清两朝的都城。因此,“胜芳蟹”从元朝开始逐渐闻名。

    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拜倒在“无肠公子”门下:从唐代皮日休、宋代黄庭坚的《咏蟹》;宋朝苏轼的《一蟹不如一蟹》;元代李祁有《讯蟹说》;明代王世贞的《题蟹》;清代李渔的《蟹赋》到曹雪芹的《螃蟹咏》;他们无不从各个角度赞美螃蟹的美味。

    宋代吴江太尉徐自道《游庐山得蟹》一诗中,不到庐山辜负目,不食螃蟹辜负腹。已成为蟹文化中的名句,广为传播。

    也有将螃蟹比喻一种权贵,一种社会现象,以讽刺邪恶,看你横行到几时!如明代王世贞有《题蟹》诗曰:唼喋红蓼根,双螯利于手。横行能几时,终当堕人口。

    品蟹与饮酒密不可分,蟹文化往往与酒文化互相交融,互相衬托,互相促进。这种享受,作为一种文化,从魏晋时期就开始了。《世说新语·任诞》记载:晋必卓嗜酒,席间说: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螃蟹;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

    对吃非常有研究的甄乾很想告诉那些穿越者,穿越首是一个技术活,更要有一个好胃口,尤其是穿越到饮食习惯异于后世的唐代……,没有一个好胃口那真的举目四望无从下口。

    小竹、小梅两个小妮子跟着甄乾来到鹿泉县,如今的身份对外还是婢女,不过这个婢女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暖床丫头,一晃三人在一起已经快一年,长年累月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身体接触的话,就不是一个正常男人了。

    食者性也,正常的七情六欲乃人之常情,况且现在有条件、有机会,再不把握就不是男人了。

    汉唐两代普通百姓的识字率低的吓人,带了宋明两代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特别是到了晚明之后,已经有很多女性认识字。

    两个小妮子算不是目不识丁,读书可是世家大族的资本和特权,普通人就算想上学堂读书,先生的束修也出不起。

    束修(束脩),历来解释不同,可以将它理解为“十条腊肉”。

    早在孔子的时候已经实行。学费即是“束修数条”,束修就是咸猪肉,后来基本上就是拜师费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学费。唐代学堂中仍采用束修之礼并同国家明确规定,不过礼物的轻重,随学校的性质而有差别。教师在接受此项礼物时,还须奉行相当的礼节。束修的致送,表示学生对教师的尊敬,视如再生父母。

    有两个小妮子红/袖添/香,小竹、小梅和甄乾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八岁时就卖入甄府开始伺候当时还小的甄乾,如今已经近十年,已经长成了小家碧玉。

    除了早逝的母亲,还有尚未见面的便宜姐姐,小竹、小梅是甄乾最亲近的女人。

    如今两个小妮子,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小竹性格活泼,帮助甄乾打理家中的事务。小梅的性格就内向多了,负责甄乾的书房和个人生活,三人感情已经尽在不言中。

    她们两个以前姓什么已经记不得了,而是改成姓甄……甄小竹、甄小梅。

    这年头,很多奴仆都是跟主人姓的,但也不是每个奴仆都能跟主人姓,能跟主人姓,那相当于朝廷中皇帝给大臣赐姓一样,是很荣耀的事情,李唐就喜欢把李姓赐给有功的大臣和来投降的蛮夷。

    小竹和小梅卖入甄府,生是甄家人,死是甄家鬼,自己如此,后代也同样如此。

    而且部曲跟奴隶的身份一样是世袭的,他是部曲,他儿女妻子也部曲贱民。

    法律虽然规定,部曲和奴隶不一样,不能明码标价的买卖,但却又说可以转让,转让时是可以以衣食的名义收些补偿费的,其实也就是变相的买卖。另外部曲虽然能娶良民,可部曲的女儿却不能嫁良民。

    还有一个更要命的,主人若奸别人家的部曲妻女,得杖一百,但奸自己家的部曲妻女,不坐,就是没有事。

    甚至法津还规定,降非是主人犯了谋逆大罪,否则部曲不得告发自己的主人。

    部曲比佃户还不如。

    甄家有许多部曲,也有很多客女和奴隶,客女就是部曲之女,与部曲无异。

    大唐的奴隶制度也算是一大特色了,有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意思,前后朝代都没他厉害。一个大唐的奴隶,就算遇到一个好的主人,给他放免,他也不可能马上变成良民,他依然还是贱民。

    一个私属奴婢,经主人放免,成为部曲、客女,地位比奴婢好些,但依然是贱民。

    而一个官属奴婢,就算放免,就成了官户或称番户。官户不是什么官员之户,而是官贱民,他们依然是贱民,只能本色为婚,比部曲还不如。

    官奴婢再免,就成了杂户,比官户稍高些,依然是贱民。

    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从奴隶到良人,得经过三次放免。成为了番户、杂户后虽是不纳课,但却得上番服役。

    番户一年三番,杂户二年五番,番皆一月,计杂户一年上番七十五日,番户一年上番九十天。年十六以上当番,若不上番,可纳资代役。

    部曲、客女,杂户再免之后,才能成为平民,如果没有放免,他们的子女就会世袭他们的身份。

    部曲娶了良人女之后,他的妻子身份也要从良人女变为部曲妻,身份与部曲相等。

    部曲也不是主人想放就能放免的,得有很复杂的手续,甚至有不少限制。总之,一入贱籍,想再回良籍,可能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此外,还得遇上好主人。

    唐律规定,如果良人立自家隶属“贱籍”的婢女为正妻,那官府要出面干涉,判男人做两年苦役,女人打回原阶层还去当婢女,不准享受正室待遇。即使婢女生了男主人的儿子也不行?对,不行!婢女生子的话,或者虽然没生子,但是男主人特别喜欢她,那要先经过官府批准履行一道“放良”手续,把户口从贱籍上剔除出来,才可以让她做比婢女高一级的“侍妾”。不经过放良直接让她当妾,那也犯法,男主人要服一年半徒刑。

    所以唐代奴婢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甚至在后世发现唐墓中有奴婢殉葬的例子,足可见奴婢等同于牲畜。

    甄乾不是神,也不喜欢把人当成牲畜使唤,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该有的一样都不会少。记得有人说过,如果将历史的任一横断面展开,就会发现其中所有的事情有着无可抗拒的合理性,但是将历史串起来换一个角度审视的话,就会发现历史在朝着社会力发展的脚步前进。

    虽然甄乾能看见将要发生的一切,但是却无法知道未来。

    也许未来已经确定,也许自己生活在另外一个时间线中,没人喜欢破家县令,灭门知府,但现实就是现实,已经无数次证明了。

    甄乾很坦然的接受了现实,对于第二次生命除了感激还是感激,甚至从来不信鬼神的甄乾去寺庙上香,这也许就是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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