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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美男?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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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刹那间,叶凌月的体内,一股元力爆出。
    那两名先天武者还未反应过来,就觉得头顶嗖嗖,变得无比凉快,几把寒光熠熠的匕首,就悬在了他们的头顶。
    那几把匕首,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他们身旁的,他们居然毫无知觉。
    丹境,这位所谓的新手,竟然是一名丹境武者。
    娘呀,你说一个丹境武者,到低级公开区来凑什么热闹啊。
    在阎城里,低级的武者(方士)是不能进入中级和高级公开区的。
    反之,则不然。
    但一般而言,越是实力强的武者(方士)都是不屑出现在初级公开区这种地方的。
    加之早前叶凌月跟无头苍蝇似的,在低级公开区乱窜,那些实力比她低的,也看不出她的身手究竟如何。
    两名先天武者膝盖抖啊抖,就跟面条似的,扑通一声,给跪在了地上。
    “大哥,不大爷,放过小的们吧,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啊。”两名武者声泪俱下。
    “哎,你们别急啊,我又不要你们的命,欠债还钱,我就是想把我治病卖灵器的钱要回来而已。”叶凌月眨巴着眼,两手往那两名先天武者的面前一摊,一脸地主的模样。
    两人这下子哪里还敢反抗,哆嗦着,恨不得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缴出来。到最后,身上就只剩了里衣,叶凌月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摆摆手,示意两人可以滚了。
    把全部身家都交了出来后,这两难兄难弟,一刻都不敢在低级公开区逗留了,搀扶着,一瘸一拐走了。
    一次得手后,叶凌月又如法炮制了一次,不过有了旁观者清的经验后,上当的人,显然少了不少,到了天亮前后差不多,叶凌月又骗了三四个人,在旁边一清点,差点没把她乐坏了。
    这些丹境以下的武者,想不到油水也挺足的,一晚上下来,她的战利品中,四品以下的丹药有八百多颗,黄级兵器三把,低级的灵核两三颗,就连八九流的武学,也有四五部,数万的黄金。
    这要对以前的叶凌月而言,无疑是一笔巨额财富,不过对于如今只需要五品烛龙丹的她而言,就不够看了。
    除了黄阶兵器留下来外,叶凌月提纯了下那些丹药,随后就把丹药,灵核还有那些基础武学,一股脑都拿到了兑换所,最终到手了近一百颗的烛龙丹。
    第一天牛刀小试了下后,叶凌月就返回到了入口处,等了一会儿,金乌老怪就回来了。
    金乌老怪的模样,很有些滑稽,只见他衣衫破烂,头发也跟稻草堆似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里还骂骂咧咧着。
    “晦气,惹上了那个小魔星。”
    “老怪,碰钉子了?”叶凌月逗趣道。
    金乌老怪是去高级公开区试运气的,那里可不像是中级或者是初级公开区。
    在外头实力还算不错的金乌老怪,在轮回区里,碰到了一个难缠的对手,听说对方没三招就把金乌老怪给打败了,连带着把他的一颗轮回丹和一部六流的金乌宗的武学也给赢走了。
    “今天算是老怪我大意了,改明儿再来,我就不信,会赢不了一个小兔崽子。”金乌老怪瞅瞅叶凌月,看她的样子,应该没和人动手。
    金乌老怪哪里知道,叶凌月到九号阎城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嘛。
    “对了,主人,我刚才在高级公开区的时候,看到了两个熟人,洪明月和洛宋也在。”金乌老怪想了起来,立刻告诉了叶凌月。
    “他们两人也知道九号阎城?”叶凌月诧然。
    可转念再想,洪明月和洛宋都是宗门弟子,平日在大陆上走动,可比她频繁多了。
    洪明月修为增进那么快,若是仅仅是靠三生谷的扶持,显然是不够的。
    没想到,看着一副冰清玉洁的洪明月,也会和地下阎殿这种暗势力打交道。
    想来,说是去城中居住是假,借故到九号阎城提高修为才是真的,叶凌月心中冷笑。
    “主人,我知道你看他们两个不顺眼,嘿嘿,要不要我想法子帮你教训他们一下。”金乌老怪一路走来,见洛宋拽儿八万的,老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但奈何顾忌自己长辈的身份,以及他手上的乘风宝瓶,苦于没法子下手。
    不过如今进入了鱼龙混杂的九号阎城,金乌老怪就又生出了恶整的心思来。
    “老怪,那洛宋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叶凌月摇了摇头。
    三生谷的底蕴深厚,叶凌月也不想金乌老怪为了替自己出气,得罪了洛宋。
    “主人,你放心,老怪可不会傻到亲自和他动手。九号阎城里,什么人没有,有些人怕三生谷,可总有一些人是不怕三生谷的。”金乌老怪嘿嘿笑了两声,再看看自己身上破烂烂的衣服,心中暗想着,什么时候有机会,挑拨一下,让洛宋和“那一位”杠上了。
    那一位,也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真斗上了,一个乘风宝瓶压根不够看。
    叶凌月见金乌老怪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也不多劝,反正她停留在西夏平原的时间还长,若是有机会,她都想整治下洪明月和洛宋。
    两人离开了九号阎城后,约定了今日晚上再来。
    等到叶凌月离开了九号阎城没多久,就见到一名红衣男子走了出来。
    即便是在夜色中,男子也如一团明焰,引得阎城中人,齐齐看了过来。
    男子身形高瘦,皮肤比任何一名女子都要晶莹,红色的长袍,让他犹如一团烈火般灼目。
    男子的容貌,艳若桃李,一路走来,路旁无论男女老少都忍不住盯着男子看,可他却目不斜视,一双漂亮的过火的眼,眼角微微上挑,眸光一转,就如春日湖波,涟漪泛滥。
    只是昔日轻佻的眼中,不知什么缘故,蒙着一层郁色,让人看着,不由心疼。
    男子眉间蹙紧,恨恨地说了一声。
    “该死的巫重,待我找遍了十八座阎城,必定能找到你的下落,小爷我就不信,你还能逃到天涯海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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