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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我今生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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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我今生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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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趣。拿过旁边的帕子擦了擦唇,又擦了擦手,平静地道:“下次再送些来吧。”

    我还愣愣地看着他。

    突然明白,他是在跟我开完笑。

    也就是说,他很喜欢吃,让我下次再送点过来。

    我很高兴,吃完后,我把篮子收好,欲转身回去,正在此时,小姐也带着小丽送了东西进来。我知道我最近的一些行为已经引起了小姐的注意。

    只站在原地不动。

    小丽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瞅了瞅我的篮子,“哟!你给殿下吃什么东西?”

    小姐没有看我,从盒子里拿出精致的菜肴:“殿下,吃点东西吧。”

    “不用了,本王吃饱了。”

    小姐的手一滞看了看我。

    我篮子里的盘子是空的。

    三个人一起退出去。

    走在半路的枫林间,小姐忽然停住。

    小丽得意地道:“我说你这几日常见你往厨房跑是为什么呢?原来是给殿下做吃的,你可真有心,弄得小姐的东西殿下都没吃一口?”

    她是诚心煽风点火。

    我只低声道:“殿下说喜欢奴婢做的糕点,所以……”

    小丽突然一巴掌删过来:“你是什么东西?殿下会喜欢你吃的东西吗?别狐媚子仗着在小姐身边勾引殿下?!”

    我捂住脸,并不答话。

    小姐静静道:“算了。”

    转身往前走。

    “哼。”

    我看着小丽和小姐的背影,手微微握紧。

    小姐再没给机会我接近九皇子。

    我也不知道九皇子有没有问起过我,但厨房里的何嫂一直在做开花馍倒是真的。

    半个月后,小姐进宫面见太后。

    九皇子下朝回来。这是我半个月后第一次见到他。

    见我一个人在收拾房间,他走到房内坐下坐下,拿起一本书看,半晌又突然问:“这几日,你病了?”

    我怔了怔,转头看他,想起很可能是小姐的借口,一时沉默,又转头回去整理被子。

    九皇子像是有些明白,微叹了一口气。

    不过小姐进门才两个多月,现在还有些醋意是正常的。

    我们之间也一时无话。

    突然有人闯进来:“不好了,殿下。皇妃的宫车在路上不小心翻了!”

    九皇子立刻起身出门。

    我追在后面:“皇子殿下,带上奴婢吧,奴婢能照顾小姐。”

    九皇子回头,我明白,立刻跟了过去。

    我是真的担心小姐。

    毕竟我从十二岁服侍她,有整整六年。她所有的习惯爱好都记得清清楚楚,她简直就是我曾经生活的重心,我一直都很想成为像她那样的人,得到万千宠爱,活得无忧无虑。

    九皇子走到门外直接翻身上马,一把把我拉上去。

    “驾!”

    高头的白马穿过闹市,直奔皇宫。

    但王府和皇宫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南,骑马要绕过大半个和城。九皇子赶近路,直接骑马从山上穿过。

    我在身后环住他的腰,他的墨发吹在我的脸上。

    马几乎把我的身体都颠散架了。

    看来他还是很担心小姐。

    就在我们过树林的时候,几个蒙面的黑衣人突然携着网从树上跃下。

    九皇子挥出腰间的玉箫,抱着我斜飞出去,落在不远处。

    他们扑空了。银光挥出,他们拔出了腰间的弯刀。

    看样子他们是有备而来,要置九皇子于死地。

    九皇子把我推在一边,自己上前迎战。

    我躲在树后,清楚地知道他们的目标完全不是我。正考虑着要不要跑回去搬救兵,这时,我看到一把非常熟悉的刀。

    我抬眼打量那个人,他的目光一扫而过。

    我蓦然认清,他是杨临!

    刹那间,脑里转过了很多东西。

    他们共有八个人,人太多了,九皇子武艺虽然高强,却被团团困住,既不能逃脱,又不能把他们完全制服,渐渐有些支撑不住。

    刀光箫影混乱。

    乍然间,九皇子肩上受了一刀,退后几步靠在我前面的树干上。

    我看到杨临挥刀砍来。

    几乎不假思索,冲上前去,张开双臂:“不要杀他!”

    杨临果然愣了。

    我赌这一把。

    我知道杨临不会杀我。

    这时,其余黑衣人挥刀砍来,九皇子扯过我,一起从山崖上滚下去。

    我很早就醒过来。

    夜已升上中空。

    他还未醒,身上的伤口已被我处理干净,再一次重复了在边关的景象,但现在是我们两个人单独待在一起。

    火光轻轻地闪动着。

    我在等他醒过来。

    他缓缓地睁开眼睛。

    我看着他。

    他也看着我。

    然后他问:“你为什么救我?”

    我等到了这个时机,这个可以让他完全信任我的时机。

    一个人在最养尊处优春风得意的时候喜欢听奉承话,却也知道是奉承话。所以他不会相信身边任何人,只觉得他们有所图谋。

    只有在他最危险,最痛苦的时刻出现,才会被他牢记在心里,无法抹去。

    我拨了拨火:“因为您是奴婢的主子,也是小姐的夫君。”

    我答得很委婉。

    他淡淡笑了笑,但显然是不信的。

    我们在洞口里待了一夜,次日清晨,他还未醒,我走至河边,想要抓只鱼烤。

    我脱下鞋子,挽起裤腿,走入小河边。

    那鱼太滑了,我总是抓不住。

    我懊恼地踢水里的石头。

    身后突然传来低低的笑声,我回头见他一人临风的站在岸上,风吹起他的衣摆,很好看。

    我装作有些气恼:“你看什么?”

    他但笑不语。俯身捡起一块石头,远远地便击中了鱼。湖水中漫出血丝,鱼浮了上来。

    水流有些快,鱼被冲荡着。

    我往前跑几步抓鱼,一不留神,便四仰八叉地摔在水里面。

    他的笑声增大了些,正要上前,我突然掬了一把旁边的水泼他。

    笑容还未尽,却见他一怔。

    紫金色的袍上蓦然沾着点点水渍。

    我知道自己举动有些大胆,爬起来低下头。

    他倒没有任何情绪,只回身:“回去罢。”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背影。

    香云教我,把握时机,投其所好。

    平凡的男人想要区别于家里的人的温柔体贴或花巧有趣。而一般的达官贵人,看那些敬畏的表情惯了,你要适当地不轻不重地给点颜色和没大没小,让他记住你。

    这样的时机最好,只有我们两个人。他虽表面清冷,但对下人却极温厚,所以不会怪我。

    我从水里爬起来,穿上鞋子,跟在他后面。

    然而到底还是有些惶恐。

    他这样会谋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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