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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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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锦芙蓉 作者:寂寞朱衣寒如雪

    第九章

    素锦芙蓉 作者:寂寞朱衣寒如雪

    第九章

    孟小莲的双腿像滑腻的蛇,缠住他的腰。

    秦岭像狼一样喘着气,他想将自己硬肿的物体顶进去,却不得其门而入。他的硬物在孟小莲大腿内侧,臀部乱戳着,始终没有找对地方。

    温暖的小手握住了他的,第一次被异握住的秦岭浑身战栗,他嘶哑呻-吟。

    在孟小莲手指的引导下,他找到了正确的地方,他用力向前一顶,硬物被滚烫滑软吸了进去。

    从未体验过的快感像电流,沿着被滚烫包围的地方疏通了浑身成千上万的毛孔。

    秦岭疯狂的运动着,他的大脑已经爆炸了,就像绽满烟花的天空,他被身体的欲望带动着,像个饥渴多年的孩子,一次次往那□柔软中探索止渴之源。

    叶天瑾的脸在他脑中清晰而妖媚,赤-裸的身躯被他压在身下,他在叶天瑾身体里冲刺,听见那独特悦耳的嗓音痛苦而愉悦的阵阵呻-吟,因愉悦而流出的泪水在他秀丽的脸颊上恣意落着......

    我,好想要你!全部!

    秦岭疲力尽的趴在孟小莲身上,寒冷的冬天,他竟出了一身的大汗。后悔与烦闷,像沉的云,一重重压在心间。

    他疲惫的撑起身体,以难得一见的温柔语气问,“你痛吗,要不要喝水,我给你倒。”

    过了一会,传来身下的女孩的细小声音,“嗯……”

    “我……一激动就忘了,所以……你躺一会,我给你倒水。”秦岭的心情愈发沉重,沉甸甸一团的堵在腔,他呼吸困难并且胃隐隐作疼。

    不管是男人还是男孩,无关爱不爱,只要道德未沦丧,对自己的女人会表现出相当的责任心,尤其是秦岭这种痞起来让人恨得咬牙,认真起来却相当认真的人。

    秦岭也实在累得够呛,他躺下却睡不着,孟小莲在他身旁一脸幸福的睡得很熟。

    他在黑暗中茫然的望着同样漆黑一团的天花板,他问自己,叶天瑾,我可以忘记你吗?

    他不知道答案。

    我能不能......回归正常的生活。

    他臂弯里的孟小莲温顺的蜷在身边,他头一次充满内疚凝视着女孩的脸,单人床的被子很窄,他把孟小莲往身边带了带,让出大半个被子盖住她露在外面的肩。

    第二天,秦岭把孟小莲送到车站,特意给她买了早饭看着她吃完。

    “路上注意安全。”秦岭仔细叮嘱。“到家给我打个电话,还有......”他脸红了一下,“注意身体。”

    “真讨厌,总是在送我走的时候才对我好。”孟小莲很高兴,她在车站踮起脚尖,亲了下他的脸颊,弄得秦岭满脸通红,他却没有像以往那样推开孟小莲,拧着眉叮嘱她。“我高考完就去找你,要考试了,你专心点,不然怎么和我去同一个城市读书。”

    面包车绝尘而去,秦岭长长吁了口气,独自走回寝室。

    打开宿舍门,床上凌乱的棉絮堆成一团,秦岭从洗手间拿来水桶,打开棉被准备洗床单。

    他有点愣,浅天青色的床单上什么也没有。

    秦岭失神的看了一会,若无其事的将棉被叠好,选择沉默。

    孟小莲怀孕了,高考前的体检被看出端倪。

    小镇秦家。

    秦父一棍子抽在秦岭腿上,接着又几脚把他踹得滚到地上,秦岭没有避,也没有喊痛,他沉默,眼神却异常墨黑莹亮,像受伤后舔着伤口的狼。

    孟小莲怀孕四个月,那不是他的孩子。他并没有出声,他本就伤痕累累的心,再一次被坚冰封冻。

    木棍打在体上的沉闷声音一声接一声响起。

    母亲抛弃他,女友背叛他,他开始害怕‘女人’这样的生物。他并不强大,他很脆弱。

    秦家的灯亮到很晚。

    七月流火,而八月,对高考的学子来说,却并不都是流金的岁月。

    秦岭意外落榜,反倒是孟小莲,考上了成都一所师范学校的分校,虽然学校不好,但好歹是个大专。

    他闷在家里,既不说话,也不上街,只是长时间坐在河边的芦苇丛中,凝视着碧绿依然的河面。

    河上再也没有竹筏,它被机动船取而代之,河对岸支起掏沙的脚架,数年前浪击细沙滩的河岸,被掏得千疮百孔,每年夏季,小镇都会发生几起误踩沙坑的淹死事件。

    他读书的单纯目的只是为了接近那个人,堕入迷茫的他,不想再念书,只想逃避。

    18岁的他,想法就是这么单纯简单,而18岁的未来,对他来说就像罩着浓雾的路,漆黑迷茫得看不清,他也不知道,前路冰冷的现实生活究竟有多可怕。

    2004年夏,成都各大商场、理发店里的音响却都在嘶吼《2002年的第一场雪》,唱歌的是个嗓音犷的男人,名叫刀郎。他的歌一夜大热,是发廊最爱播的歌曲。

    这一年,**鸭价格暴跌,人们统统改吃猪牛羊,因为禽流感爆发了。

    “柜子,轻点,不要撞到了!!对,对,慢点下楼!”将西装披在肩上的男人站在家具乱堆的房间里,颐指气使地大声喝斥。

    年轻搬运工背上扛着一只角柜,一手撑着栏杆,一手扶着柜壁沉重的走上楼,他略侧了下身体,小心翼翼的将柜子杠进屋。

    他穿着浅绿色t恤,t恤上黑一块灰一块,前后背也汗湿了一大块。他躬腰将柜子放在地上,抓起搭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汗,淡淡的说。“都搬完了,老板。”

    啤酒肚男人却不满意,蹲在地上仔仔细细的检查,又伸手在桌脚,柜面上细细的了一遍。“哎呀,写字台的脚都磨花了。”

    另一个中年搬运工点头哈腰的陪着笑脸,脸上全是汗,“大哥,楼道太窄了,没得办法不小心擦了一下,看不出来的。”

    “看不出来看不出来!!给了钱嘛就要办好事噻!现在你们农民都爱偷奸耍滑......”

    中年搬运工好脾气的陪笑,直到那男人喝斥了足有五分钟后,才躬腰接过男人扔过来的七十元钞票。“谢谢老板哈。”

    两人下了居民楼,中年搬运工从蓝色卡车的驾驶舱中拿出一个外壳磨损厉害的蓝色保温杯,递给穿着浅绿色t恤的年轻搬运工:“来,秦岭,喝口水。”他拍拍年轻男人的肩,“不要往心里去,现在城里人大多数都这个样子,习惯就好了。”

    秦岭沉默的仰头灌了一大口凉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张哥,下午还有两家要搬?”

    “是啊,都在五大花园。”被唤作张哥的中年搬运工长得和善,一身皮肤油黑发亮,四肢看上去结实有力。

    两人跳上卡车拖斗坐在麻布毡垫上,卡车发动了。

    来到这个城市已有大半年,这是秦岭的第二份工作。第一份工作是火锅店的服务员,但因为和喝醉找碴的客人打了一架,他被炒了鱿鱼。在火锅店的相熟服务员的介绍下,他来到了这个搬家公司当搬运工,如今是第三个月,包住不包吃,工资七百。

    说是包住,其实就是和一群贩夫走卒群居,住在三环路外的贫民区里,旁边是日夜轰鸣的建筑工地。

    比起只有四条街的小镇,这高楼林立的城市就像个巨大的迷。这是他小时候向往的地方,如今却觉得不再向往。永远明亮的夜晚,总是热闹的大街,电影院也会通宵播放着影片,永不落幕,一切似乎都永远不会像小镇那样在夜的怀抱安宁睡眠。

    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

    然而来到城市才知道,这样的繁华热闹并不属于他,他只是个生活在城市底层的廉价劳动力。

    很现实,衡量社会地位的单位,就是钱。

    到了这里,秦岭才知道金钱的巨大力量,即使成绩再好,再聪明,没有钱你什么都不是。

    在一次又一次的碰壁中,他的个的棱角被磨平,挨骂受气,为了生活,他也不得不迫使自己对别人的无理取闹道歉,哈腰,陪笑脸。

    好在这个城市处处都种着芙蓉花,这些或白或粉的花朵是他惟一的安慰。

    每每看到它们,他疲惫麻木的心才会稍微放松,他也才会想起自己过去留在校园的快乐记忆。

    卡车在公路上飞驰,没有遮盖,秦岭顶着烈日注视着掠过的街景。

    长期室外作业,他的皮肤被晒成蜜色,过去浑身的学生气也褪了许多,年轻的脸庞有了成熟的痕迹。

    孟小莲也在这座城市,两人今后要如何面对现实,他没想过,因为现在这种残酷的现实已经将他压得身心俱疲,孟小莲上了大学,也只来看过他一次。当时他刚下班,搭了条脏毛巾,裸着上半身蹲在露天的自来水管下洗头发,孟小莲在他低矮噪杂的小平房里坐了坐,很快便离开。

    再也没有来找过他。

    而至于叶天瑾......

    在他心里始终是一首最珍藏的诗,一支最惟美的歌,一颗最纯净的水晶,他想逃避,却躲不掉。高考结束后,他以为自己可以忘记,却不由自主的拒绝了父亲让他去广州打工的提议,一意孤行来到了成都,来了那个人所在的城市。

    他以为自己可以逃避,却控制不住自己的视线,在城市中搜寻那个人的残留的身影,想象着那个人是否在这里匆匆经过,或是站定。

    城市太大,房子太多人太多,他无法像在市中学那样找到他的气息。在这个有一千万人口的水泥之森里,他成长迅速,也在冰冷的现实中慢慢麻木......

    然而一入夜,不管白天多累,他常会梦到那张脸,那个人已经刻在他心里,刻痕深深,深到时光也无法磨灭。

    华灯初上,市中心遥远的灯火映得天空绚烂多彩,而秦岭站在污水横流的平房区小街上,遥望远方辉煌。

    没有宽阔的公路,这里是泥路;没有高楼,这里是平房,屋顶搭着石棉瓦。这里灯光昏暗,临时搭的砖房毫无规划的挤在一起,沟里的水常年散发溲味,有时下雨会溢到路上,把死老鼠的尸体泡得发胀发白。

    路边摊却很火,卖劣质晴纶袜子的,黄色光碟的,一元一个打火机的小商小贩生意兴隆。

    录相厅里也挤满了人,放着时下流行的电影,半夜还会放黄-色录相,□裸男欢女爱的声音大得几十米外都听得见,整间低矮的录相厅里充斥着劣质的烟味,刺鼻难闻。

    秦岭和张哥坐在路边一家炒菜摊的矮板凳上,身边下班的民工喝着啤酒,大声划拳。

    肥胖的老板娘和围着脏巴巴围裙的老板炒菜端饭,忙得不亦乐乎。

    各种食材就敞着摆在桌上,三轮机动车突突的开过,干燥的土路腾起半天高的灰尘,良久才尘埃落定。

    “嚓!”菜倒下油锅,哗哗直响,菜香在灰尘中飘溢。

    “来了,香喷喷的豆腐干炒!”老板娘将盘子重重搁在桌上,浸进油里的大拇指顺势在盘沿上刮了下。

    “哎,老板娘,端错了,不是给你说了啊,只要丝不要豆干。”张哥兴致很高,他和秦岭常在这家吃饭,也爱和老板娘开点玩笑。

    “你付美元我就炒。”老板娘泼辣,笑咪咪的回应。

    “美元,还日元哦,日一次一元。”旁边喝得兴起的民工大声哄笑,开着荤玩笑。“老板娘,要日元不?”

    “日-你-妈个头,再嘴臭,我往你们点的生爆肥肠里面放耗子屎。”老板娘仍然笑,嘴巴却不饶人,说着舀起一大勺辣椒往锅边敲得咣咣响。“小儿子们,想占老娘便宜,爬一边去。”

    二十出头的年轻民工们惊得怪叫哀求,老板娘风骚大笑。

    “5楼,100块。”秦岭接过钱,卑微的点头哈腰,“谢谢老板。”

    他一溜烟跑下楼,敏捷的一跃攀上卡车,“钱收了,去下一家。”

    张哥坐在车斗里,他撩起灰汗衫擦拭背上的汗,“今天杂这么热,这鬼天气,还不下雨!”

    秦岭汗流浃背,他抓过自己发黄的毛巾擦脸,“这一周都是高温天气。”

    “还有三家,要累死。”

    卡车发动了,扑面凉风让秦岭烦燥的心情好了许多,他拿过水瓶,将半瓶水往头上浇。“凉快!!”

    张哥常常有意无意的帮这个和儿子差不多大的男孩,这男孩勤快,又不多言多语,不过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流露出的脆弱眼光直让人心疼。

    傍晚六点,正值下班高峰期,自行车、电摩托组成的大军浩浩荡荡占领了主街道,就像一条杂色的洪流,准时从办公楼涌到街上。

    堵车。

    公交司机不耐烦的从窗口伸出头,破口大骂,“骑电马儿的抢什么抢!你娃嫌命长啊!府南河没盖子,想死就去跳!方便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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