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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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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月亮惹的祸 作者:11点要睡觉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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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的月光从窗帘侧壁流泻,沉默的黑暗里,周冲依稀能看清儿子的脸庞。

    他睡得很熟了,侧身蜷缩著,浓长的睫毛好似有些湿润,透出一点脆弱不安来。这样的睡姿,在心理学上,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周冲想伸手去擦掉儿子睫毛上的湿润,手架在半空中,停滞了好一会,却又缩了缩手臂,手指垂下。

    “小月亮。”周自恒含含糊糊地说著梦话,翻了个身,抱著未展开的被子蹭了蹭。不知道是怎样的一个好梦,叫他笑了出来。

    他笑得腼腆又甜蜜,嘴巴不安分地动了动,接著,又安静了。

    周冲心里极羡慕明玥,又暗叹自己,竟然还会吃儿子小女友的醋:“真是有了媳妇忘了爹。”他小声说著,心情却一下子松快许多,探出手,轻轻地把周自恒身上的外套,和沾了雪,湿漉漉的毛衣脱下,又替他换了睡衣,盖上被子。

    连番的动作,让周冲出了一身汗,他看看儿子的长手长腿,不禁想,他的儿子长得实在是太快了啊,他已经完完全全抱不动他了。

    周冲把衣服抱出去,又从卫生间打了一盆热水,替周自恒擦脸。周自恒身上那些未散去的酒气和血腥气被热水蒸出,争先恐后地往周冲鼻子里钻。

    他心里涩涩的,动作慢下来,又替儿子擦手。

    凝固的血痂与周自恒白皙的手背形成鲜明的对比,让周冲在瞧见的那一刹那,差点儿落下泪来。

    他的儿子,他再清楚不过,请了专业教练练出来的身手,是绝对不会差的,就瞅瞅周自恒闹事叛逆这几年,大大小小几乎每天都在打架,但从不见落下一点伤疤,连淤青都少有。

    但今夜,周自恒受伤了,据蒋文杰所说,还流了不少血,同酒吧的残酒混杂在一起。

    寻事的是两个醉醺醺的大汉,周冲相信儿子不会敌不过——那他便是故意受伤的。

    这个认知在周冲的脑海里冒出来,一瞬间,全身都在疼,替周自恒擦拭的手不小心蹭到了伤口。

    “嘶——”

    周自恒迷迷瞪瞪睁开眼,瞧见周冲坐在他床边,眼眶红红,沧桑又倦怠。

    “爸爸。”周自恒喊了一声,觉得大概是在梦里,又闭了眼睛,下巴在被子上蹭了蹭,又睡了过去。

    这一声“爸爸”,叫的很轻很柔,是下意识之间的反应,声音并不清晰,但却让周冲全身都回暖,好似被暖融融的阳光烤著。周冲揩了揩眼泪,从口袋里掏出药膏,给儿子抹上。

    他在儿子额头亲了亲,端著热水出门。

    也许是光线不好,周冲不慎撞到了书桌。

    周自恒的书桌上依旧摆满各类模型和游戏碟片,他的电脑从来都是最新款,手机也是。周冲在桌上扶了扶,手底下是几本书,依稀能瞧见上头的笔记。

    周冲在书上摸了摸,又往儿子那头看了看,带上门,离去。

    *

    周自恒一夜醒来,窗外已是雪霁天晴。

    他揉了揉眉心,在床上又躺了一会,想著自己应该是做了两个梦,既梦见了小月亮,又梦见了周冲。

    关于小月亮,梦已经不清晰,他只能想象出满满的甜蜜来,但周冲那双布满血丝的眼,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草!”周自恒骂了一声,好心情被打散,他把手抬起来,手背贴在眼睛上捂著。不过一小会过后,他便察觉出不对劲,举高右手,借著天光看了看,他的伤口已经被清洗过,血痂平整,上头还有乳白色的药膏。

    周自恒猛地一下蹿起身,上上下下打量自己——他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被换过。

    不是梦。

    他想,周冲定是来过他房间的,还给他换了衣服,擦了药。

    意识到这一点,周自恒突然就怔住了,他呆立了好一会,抓了抓头发,低头看著手背,搓了搓脸,叹了一口气。

    脑子里乱得很,周自恒索性不去想,开了门,在阳台站了一会,明玥房间的窗帘还没被拉开,鹅黄色的,在起了一层冰雾的窗户后头静静挂著。

    “小懒虫。”周自恒只要想到明玥就忍不住笑,流光溢彩的眼睛转了转,转了身,就在衣橱里捣鼓。

    他把家政阿姨整理好的衣柜弄得一团乱,夏天的短袖甚至被翻出来丢在地上,“不是这件,也不是这件。”他碎碎念,“到哪去了呢?”

    直到在地上堆了一座黑色的小山,周自恒才找到了中意的外套。他这一次在洗漱间整理许久才出门,比往常更在意形象。在玄关处换鞋,周自恒对著穿衣镜照了照,拿著牛奶,对著镜子里的自己吹了一声口哨:“明姑娘的男朋友,早上好啊~”

    这话恰好被周冲听见,摇摇头,哑然失笑。

    冬日里,湖水落了一些,水面去堤岸已经显得很远了,□□出大片干枯泥滩,夏季茂盛的芦苇干枯,长堤上枯叶刷刷作响。

    周自恒踏著雪,从车棚推了自行车出来,大大咧咧在明家门前,按著铃铛。

    大抵是因为羞怯,明玥没有拉开窗喊他,只是不多时,便红著脸出门。

    隔得不远,周自恒就看见他的小青梅在门口踟躇许久,才慢腾腾地挪过来,动作慢的像只乌龟。

    但她比乌龟好看千百倍。

    明玥是个很乖的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就算听不懂老师的话,也要认认真真做笔记。在昨夜之前,周自恒并不对表白抱太大的希望,早恋,一直是好学生眼里的禁区。

    明玥穿著厚实的冬季校服走过来,深蓝色的校服硬生生让周自恒看出一些她窈窕纤细的身姿来,她带著一只白色的绒线帽,黑色的长发扎成两个松松的小辫子搭在两侧,形状优美的桃花眼垂著,睫毛轻轻扇动。

    她看起来很柔弱,是真正纤细袅娜的江南姑娘,但也许,她比他想象的,更要勇敢和坚定许多。

    勇敢到和他这样一个南城一中著名的坏学生早恋。

    也勇敢到不顾女孩子的矜持,冒著雪,等在夜里,直白地和他袒露心扉。

    周自恒弯著唇,等不及她这样慢腾腾的挪动,直接蹬了一下自行车,滑到她的面前,笑话她:“慢死了!再这样慢,就迟到了。”

    明玥低垂著的眼眸抬起来,脑袋也动了动,眨巴著眼睛,小鹿一样。

    到了这时候,她才有机会看清周自恒身上的穿著,同她一样,穿了一身深蓝色的冬季校服,外套拉链没有拉到顶,露出里面黑色的圆领毛衣。

    周自恒是从来不穿校服的,向来嫌弃,领回去,就不知道放在了哪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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