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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月亮惹的祸 作者:11点要睡觉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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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了“和我们一样”上。

    “那这是他们第几次参加比赛?”大概是因为年龄小,钟晨十分听两个大哥哥的话,他没有让陈修齐唱独角戏, 附和著询问。

    这一年的冠军实力超群,以最少的时间完成了最多的题目量,打破了往年的记录。

    陈修齐拍了拍钟晨的肩膀:“第三次。”

    上午十点钟的日光透过机场的透明玻璃,照射在光滑的瓷砖上,周自恒穿过缕缕金芒,看似不疾不徐,但每一步的跨度都已经加大,于是他走在了队伍的前面。

    他有一个非常挺拔的背影,气度风采都很出众。

    经过室友的教导,钟晨现在已经很能理解“相思病”的发病症状了,他没有打扰周自恒继续在人群中寻找明玥,和陈修齐继续刚才的话题:“他们参加了三次,那不是都快要大四了?”

    “是已经大四了。”陈修齐的声音放大了一点。

    是已经大四了。

    这句话落进周自恒的耳朵里,他顿了顿,恰好在这时,明玥出现在了他的视线范围内。

    时值春和景明,仍有微微凉意,明玥穿一条水洗蓝的牛仔裤,白色衬衫,一件火红色的风衣外套,双腿纤细笔直,委实醒目非常。

    瓷砖和墙壁都是雪白一片,但她的肤色看起来却白到生光。

    周自恒加快了步伐。

    而陈修齐还在继续说道:“他们用了四年的时间,拿下这个冠军,虽然很苦很累,但他们拿到了ibm和微软的免试offer,一进公司就能受到培养,如果是我,我愿意花这些时间。而且就算不工作,靠著一个金牌,哪一所大学都不会拒绝冠军的留学申请。”

    他像是还在对钟晨说,又像是故意对著周自恒说。

    钟晨不明白这其中的深意,只是如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一张娃娃脸涨得通红,好似通过陈修齐的描绘,看到了一个广阔而灿烂的前程。

    周自恒抿了抿唇,轻轻地“嗯”了一声。

    没有对陈修齐的言论做过多的指摘,于是陈修齐以为,周自恒把他的话听进去了。他的目的达到,就不再缠著周自恒,领著钟晨拐向另一侧出口,给周自恒和明玥留下足够的空间。

    明玥恰好瞧见陈修齐语气激动的这一幕,以为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争执。在周自恒走近之时,温声询问他:“你们刚刚聊了些什么?”

    周自恒驾轻就熟地牵起了明玥的手,微微一用力,让她更加贴近一点。

    “在聊天气。”他十分认真地解释,“陈修齐说今天的天气都变好了。”

    他没有撒谎,只是省略了交谈的后半部分。

    明玥不疑有他,因为他提到了天气,明玥就顺著聊下去:“其实你去美国的这几天,总是下雨,还总下暴雨,温度特别特别低。”

    她抿了抿红润的唇,眼睛睁大了一点,极力想做出十分让人信服的表情。

    “但你回来了,天气就变好了。”明玥眯著眼睛满足地笑,像一只小狐狸。

    周自恒被她的好心情感染,也跟著笑起来,他想了想,改了明玥的话:“也许是因为你要来接我,所以天气才变好了。”

    他的眼睛里映著熹微的春光,语气恳切认真,喉间发出低低的笑声。

    明玥心想,他去了一趟美国,说情话的本事有了飞跃的进步,让她呐呐地害羞不已。

    于是她低下了头。

    从周自恒这个角度,恰好能看到她一张酡红的侧颜,她的睫毛很长,纤长又卷翘,轮廓柔润,一直延绵到下颌,收紧出精巧的下巴,唇上点了口红,明艳颜色,非常符合她殊丽的形容。

    周自恒注意她今天不仅花了淡妆,还穿了一双细细高高的高跟鞋,红色风衣和v领的衬衫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形,窈窕生姿。

    明玥感受到他的视线从她的脸颊滑落,之后端详过她的全身,最后停驻在了她的锁骨以下。

    “口红的颜色很漂亮。”他盯著她白嫩的一片前胸,却夸赞她的唇色。

    明玥轻轻地点了一下头:“适合我吗?”

    “很适合。”周自恒终归是把视线移开,尔后再开口时,墨色翻涌的眼神已经变得清明,他揽住明玥的肩膀,顺势替她拉了一下外套,“为什么突然想起穿高跟鞋化妆了?”

    她一贯素面朝天,青春靓丽。

    明玥笑了一下,女以悦己者为荣,这是为了来接周自恒而特意做的一身打扮,为此,她今天六点钟就已经起床。但她不准备告诉周自恒这些,转而询问:“你在美国感觉还好吗?”

    周自恒颌首:“除了很想你,一切都好。”

    机场出口人来人往,彼此之间的交谈声传出老远,但周自恒的声音显然只够明玥一个人听见。

    一句简单的话,又被他夹带私货。明玥心里涌起一股甜蜜,还是告诉他:“我问的是你的比赛。”

    周自恒握了握她的手,在她手心勾勾画画,“比亚洲区域赛难,对手也更厉害,所以我们只获得了银牌。”他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过奖金更多,有一千五百美元。待会都给你。”

    他并不因为这样一个成绩而沾沾自喜。

    出口的玻璃窗,倒映出他的侧影,通透的光线让这个侧影看上去好像一幅画。

    明玥捏住了他的衣摆,状似无意地开口询问:“我听说,很多公司会给比赛优秀选手实习的资格,还有一些学校会定向招收得奖学生。”她盯著脚下的路,踢走一颗石子,“你们答题都用英文,gre一定很好考过,那你以后会不会出国留学?”

    她看过周自恒的题目,标准比赛中,所有的描述都用英文写就,答题的注解也要用英文。她会说一口流利英语,却看不懂这些专业名词,而周自恒在七个月内,已经能把这些知识完全掌握了。

    明玥没有抬头看他一眼,只是拉著他的手。

    她在他的指腹上摸到了一层硬硬的茧。

    几乎每一个指头上都有。

    他对计算机抱有了强烈的热情,并且付诸努力。明玥认为,选择出国留学,会是一条非常好的道路,上一所it名校,会让他的水平大幅度地提高。

    但她非常舍不得,特别特别舍不得。

    可是这些话,她又不可以说出口。她不希望周自恒夹在前途和爱情中间,两厢为难。

    道路上汽车鸣笛,纷纷杂杂的声音几乎要贯穿云霄。明玥竖起耳朵,仔细辨别著周自恒的回答。

    “英文好不代表要出国。”他说。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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