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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全都臣服于本喵吧!(为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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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花大价钱,购买来的逆向灵宠契约,来控制人类,推动事态,达到目的,这就是我的初期方针。”林溪想着,又看了一眼赵天养。
    逆向灵宠契约,与灵宠契约,几乎没有区别。
    所以即便是有人窥视赵天养,也只会看出,他与林溪缔结了灵宠契约。
    而并不会知晓,赵天养一直是受林溪控制的。
    这门契约手段,是一个以驯兽、召唤异兽为主的世界里,一个万年树妖推演出来的。
    人既然也是一种生灵,那为什么只有人可以契约其它的异类,而不能死异类契约奴役人类?
    这就是那树妖,推演出逆向灵宠契约的初衷。
    赵天养···林溪已经观察他三天了。
    这小子,有运气···曾经两条乌头蛇,从他身边爬过,而他却没有发现,而一向喜好主动攻击的乌头蛇,竟然没有攻击他,这就是运气的表现。
    有耐心,林溪亲眼看着他,在草甸下面趴了三天,就没出来休息过,也不知道怎么解决的生理问题···是个狼灭。
    有胆气,什么修为都没有,就敢深入星落谷,来猎杀五角冠羊。面对一头巨大的黑毛虎,居然也没有彻底失去理智,还想着利用知道的讯息反击。
    基于以上及,林溪选择了赵天养,作为他的一号‘仆人’。
    有一号,自然也有二号、三号···乃至一百号。
    为了这一次行动,林溪购买了一百张万年树妖出品的逆向灵宠契约,全都通过虚空商人,帮忙传送到了洞奇界。
    踩在赵天养的肩膀上,伸出右爪,忍不住舔了几口,林溪感觉有些羞耻。
    “这该死的生物本能···如果不是为了更逼真,我又怎么会选择,保留这黑毛虎的一半灵魂,作为伪装?”林溪心中苦恼,感觉自己的人设进一步崩塌。
    英俊帅气,却又凶狠残暴的天魔形象,似乎还在飘远。
    “只希望,等我成了混沌魔神,一路暴力推推推的时候,我所有失去的形象,都能挽救回来。”林溪心想。
    “主···主人!请问您有什么吩咐?”虽然不愿意,但是契约的压制,让赵天养不得不羞涩的开口,去喊林溪···他眼中的‘小黑猫’主人。
    不过,有些话一旦脱口而出,之后再说的时候,就顺利很多了。
    所以,对女朋友有什么特殊要求,或者自己有什么特殊喜好的朋友们注意了···重要的是第一次,克服‘心理关’,这个时候不妨下重本。等到有了第一次,之后就很容易了。
    想多玩一点花样的···不妨一试。
    “现在,拿上五角冠羊,出去···顺便给我介绍一下,你对世界的认知。”
    “你不用说···脑子里想就行了!”林溪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威严。
    只是缩小了身体之后,似乎连威武雄壮都失去了。
    赵天养又有了某些‘亵渎’的念头。
    这让林溪又不得不惩罚了他好几次。
    通过赵天养,林溪又知道了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详情。
    比如‘妖怪’这种特殊的存在,在这个世界,已经是传说了,已经很久不曾有人亲眼见过了。
    赵天养不解其中缘由,林溪稍微一推理,倒是明白过来。
    这个世界想要修行,首先得进入洞天。
    而洞天的出现,源于凡人香火愿力与漂浮在天穹之上的灵气结合。
    很久以前,处于原始崇拜的时候。
    人们会信奉一些动物、植物甚至石头如神明。
    所以,这些动物、植物也就自然能出入洞天,修炼获得妖力,成为妖怪。
    而现在,整个世界的修行,都为修行者掌握。
    人们的信仰,都有了归宿。
    基本上不存在,信仰一些山中猛兽,奇花异草这样的事情了。
    自然这妖怪,也就在人间绝迹。
    洞奇世界的修行者们,虽然不直接吸收香火。
    但是却必须借用香火,打开洞天,于洞天之内,方能接引、吸收灵气,用以修行。
    赵天养生活的城市,是星落谷边缘的星落城。
    属于大乾朝最西边的边陲小城。
    而赵天养入星落谷的原因,就在于他的养母,身染重病。
    有医师告诉赵天养,必须在星落谷内,猎到新鲜的五角冠羊,用五角冠羊的羊角入药,才能治好他养母的病。
    心惊胆战的赵天养,带着林溪入了城。
    这座小城,也实在没有什么好特别形容的。
    它曾经是采木工人的聚集地,慢慢的也就形成了一座城。
    但是自从二十年前,地龙翻身,导致从大山里流向清江最后汇入北灵河的水道改道之后,大量伐木放排的工人,便离开了星落城。
    而留在这座城里的,除了一些无父无母的孤儿,就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和一些年老色衰,无力在奔波游走他乡的老女支。
    深山伐木,江上放排,危险却也收益相比一般人要高上许多。
    所以伐木工的钱来得快,去的也快。
    有他们的地方,自然也时常会出现一些很低贱,却十分繁荣的特殊行业。
    赵天养是那时候留下来的孤儿。
    父亲也许是某个不负责任的伐木工、放排人,或许是走了,或许是死了。
    母亲也许是某个不知名的女支女,也许是嫁人了,也许是死了。
    而他的养母,是一名老女支。
    身染重病已经多年。
    破旧的吊脚楼里,传出气息浑浊的咳嗽声。
    赵天养却急忙跑上楼去,嘴里兴奋的喊着:“阿姆!阿姆!我找到五角冠羊了,我得到它的羊冠角了,可以治好你的病了。”
    “小子!虽然不知道,是谁告诉你的,但是五角冠羊的羊角,最大的功用是壮yan,而不是用来治病,所以···你被人骗了。”林溪的话音刚落。
    一个额头上贴着狗皮膏药的老汉,便领着一个看起来脚步虚浮,步伐臃肿的中年胖子,走了过来。
    随后有几个泼皮青年,将赵天养围了起来。
    视线都十分贪婪的看向赵天养怀里抱着的羊角。
    赵天养此刻,哪里还不明白?
    “狗曰的!你敢骗我?”赵天养看着这座小城里,唯一留下来的医师,愤怒的双眼,几乎喷出火来。
    “无能狂怒,再过十个数,你就会被打翻在地,抢走羊角。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卖掉···我猜,二十个铜钱以内的话,那个胖子···应该会一口答应。”
    “不过你阿姆的病,没有十两银子是治不好的了!而这羊角,我看了你脑子里关于物价的说明,做一下对比···至少价值三十两。”
    “那么,你该怎么办呢?”蹲在赵天养肩膀上的林溪,眯了眯眼睛,甩着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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