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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漠城里的小兵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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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连山自东向西绵延数千里,犹如一柄马背上的弯刀从天而降,一刀斩断了大楚和北胡两大帝国之间的许多坦荡大道。

    夏末初秋,南方的小雨淅淅沥沥,江南在烟雨朦胧之中犹如一幅应手随意的泼墨画,轮廓之中自成斜风细雨。而在这西北边境的凉州北部荒原,除了漫天黄土,便是马粪的味道。

    凉州距大楚京都江宁城有数万里之遥,用天高皇帝远来形容这片黄土地再合适不过。

    凉州北边有祁连山为天然屏障,山势险峻,除了苍鹰和青雁,少有野兽能够轻易翻山越岭而过。但紧邻大楚帝国的北胡并不是一般的小国小邦,没有人能够保证草原上的金甲骑兵哪天会不会想要看看山这边的风景。

    故而凉州虽偏远,但绝对是兵家必争之地,否则大楚帝国也不会将镇北军三分之二的兵力驻扎在凉州境内。

    树大招风,树高也招风,那插在土堡上的大楚旌旗便是这样,土丘荒草之中,就属它把头扬得最高,难怪荒原上的大风裹着土沙每天都会将它调戏个百十遍。奈何这面漆黑中绣着金线的旌旗越被调戏便越神勇,在风沙中舞得越发烈烈作响,一幅英姿飒爽的样子,如同斗胜了的公鸡。

    土屋外的风速有些急,风声有些刺耳,陆飞尘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感觉脑袋有些发沉,他对这种感觉非常熟悉,早已习惯,却始终带着厌烦的情绪。

    土屋里的摆设非常单调,两张床,一张桌,两个杨木方凳,还有一个早已松动的盆架,除此之外,再无它物,这也是镇北军士兵们住所里最普遍的配置。

    陆飞尘浸湿毛巾擦了把脸,感觉神志清醒了不少,推开门,一股风沙扑面而来,他赶紧用胳膊挡住眼睛,沙子入口,那酸爽真是难以言喻。

    刚刚他只不过睡了不到半个时辰,却再次做了那个同样的梦。两年来,这个梦已经光顾了他很多次,至于究竟有多少次,他自己早已记不清楚。

    陆飞尘是两年前来到这里的,所谓的这里,并不是指凉州,也不是指楚国,更不是指镇北军营,而是指这个世界。他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他以前的名字叫陆林。

    他本是华夏民族的后人,二十一世纪最光荣的小城管,从小以保护国家疆土完整和维持世界和平为最高己任,长大后可能觉得这个理想有些高远,大学毕业后便果断转型,通过家里的关系入了城管大队,拿着不高的工资,干着完全对不起这份工资的缺德事儿。

    陆林在大学时候学的是历史,从对无数古人先贤的分析认知中得出了一个非常令他自己满意的结论:自己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然而,事与愿违,坏人好人向来不是由自己来评判的,群众的眼睛亮闪闪,总能够抓住问题的关键从而给出一个较为中正的评判。自从他入了城管大队,便跟好人沾不上边儿了,当然,并不是说当了城管的都是坏人,只是有坏城管的存在而已,他便是其中之一。

    陆林谐音绿林,历史中的绿林好汉多是劫富救贫伸张正义的高大形象,如扈三娘豹子头之类,陆林对这些人早有敬仰之意,于是乎便打算向自己的偶像们学习,开始在城市小巷中收收保护费,赶赶小摊贩,亦或者干些顺手牵羊的猥琐勾当。

    这倒好,陆林的愿望成真了一半,他真的成了绿林,却与好汉二字无缘,难怪天天被小市民们扣着“逗逼混蛋”的帽子。

    两年前,发生了一场车祸,陆林毫无道理地带着前世的记忆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他醒来的时候是在凉州境内的官道上,身体是一个十二岁男孩儿,衣衫破烂不堪,身上带着许多伤口和血迹,样子非常狼狈。

    他强撑着身体来到了一个小镇,并且活了下来,用了很长时间才适应这个世界里的生活。可能是认为自己前世的死跟陆林那个倒霉名字有很大的关系,于是乎便改了名字叫陆飞尘,同时也想通过这个名字洗心革面,当一个正人君子。

    然而,名字这东西从古至今都仅仅只是一个代号而已,人若真想改变,必须从思想和行动上来入手,改名字着实起不到什么太大的作用,除了自我安慰。

    陆飞尘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十二岁的少年,纠结了镇子里的一帮野孩子,天天不是上树打枣掏鸟,便是偷看王员外家的黄花闺女,亦或者半夜三更捡石头砸赵寡妇家的门窗。

    这干的都叫什么事儿,且不说其他孩子年少无知,年少时干些荒唐事儿情有可原。他陆飞尘虽是十二岁的皮囊,里面却是个二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儿,打打枣掏掏鸟倒是没什么,权当回味童年,可后面那些猥琐的勾当实在是拿不到台面上来,也不怕遭了天谴。

    迫不得已,小镇百姓打算为民除害,便将其扭送到了衙门里,里正大人念其年岁太小,又是个可怜孤儿,没让其受牢狱之灾,便把陆飞尘送到了镇北军里。

    军中向来是锻炼人的好地方,里正大人的决定自然没有错,这两年下来,陆飞尘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性子坚毅,而且已经颇有了几分军人的样子。

    只不过这些优点和他之前的那些品性并不冲突,在军中的这两年里,他依然没少偷看黄花闺女,依然没少半夜砸寡妇门窗,只不过他现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都是跟军中同僚一起干的。

    军队是个磨练人的好地方,同时也是个无聊而又乏味的处所,尤其在和平时期,士兵们无仗可打,每天除了训练,便是吃饭睡觉,这样的生活搁谁谁不崩溃,所以大家平时找点儿乐子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只要不干那违犯王法的事情就成了。

    “飞尘,樊将军让我通知你一声,今晚有任务,提前准备五十张弓。”

    风沙中走来一个身形壮硕的青年,身上穿着皮甲,腰上带着佩刀,一条布巾把脸遮得严严实实,这身装扮似是刚干完打家劫舍的买卖回来。

    这壮硕青年名叫苗羽,马上就二十岁,在漠城驻军里是个战斗力很强的好手,一把宽背钢刀凌厉异常,死在他刀下的马贼仇敌不下百人。

    这间土屋里住了两个人,一个是陆飞尘,另一个便是这苗羽,两人的关系不错,在军中生活中更是没少互相照顾,尤其是陆飞尘刚被送到镇北军的时候,若不是苗羽护着,他怕是少不了吃亏。

    好在经过两年的磨练,陆飞尘已经能够独当一面,尤其在箭术方面造诣颇深,在漠城三千将士里足以排进前十,更是得到了樊将军的青睐,特意给他安排了一份轻松的活计。

    大楚对武器的管理较著其他邦国算是比较严的,楚国士兵可以随身佩刀,但普通士兵却不允许携带弓弩等远程武器。类似弓箭和短弩这样的武器向来都是由军中专人看管,库存数量向来精确,只有执行任务的时候,才会专一发放,现在陆飞尘干的便是管理弓弩的工作。

    陆飞尘转身跟着苗羽进了土屋,顺手关上门,问道:“什么任务,要将军亲自出马?”

    苗羽解掉蒙在脸上的布巾,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黑脸,常年在风沙中行走,再白的人也得被晒黑,陆飞尘也不例外。

    “北胡那边儿的马贼。”

    听到这个答案,陆飞尘不以为意,一边穿皮甲,一边说道:“北胡的马贼确实彪悍,不过也用不着将军亲自带队吧?”

    “从线人那里得来的消息,说那伙人里头有修行者。”

    陆飞尘停下动作,面带诧异地看了苗羽一眼,难以掩饰住眼神里的震惊,“新鲜!可有段儿时间没遇到金鱼儿了!”

    凉州地理位置特殊,加上荒原地貌以及境内的数条知名商道,所以境内马贼山贼颇多,各种势力鱼龙混杂,小的势力有数十人,大的势力能够聚拢上千之众。

    漠城守军三千,皆是镇北军下部,由樊龙将军统帅。和平年代,大规模战争极少出现,但国与国之间的小打小闹却是不绝于四方边疆。除了那些小规模战斗之外,军队的作用便在于铲除山贼马贼各种贼。

    这些年来漠城守军没少为朝廷除害,他们习惯把类似的任务称为抓鱼,而鱼群中的特殊群体被称为金鱼,意为含金量非常高的鱼,比如修行者。

    话说到这里早已勾起了陆飞尘的兴趣,他快速穿好皮甲,似是准备出门,问道:“有咱俩没?”

    苗羽笑道:“有我没你。”

    陆飞尘的脸色立马阴沉了下来,扯着嗓子叫到:“为啥!老樊这是**裸的偏心!”

    苗羽向来对将军崇敬有加,听着陆飞尘称呼将军为老樊,自然有些不乐意,狠狠瞪了他一眼,说到:“将军念你只有十四岁,凡是危险性大的行动都不让你参加,你应该感激才对,你这样在背地里说将军偏心就不怕遭雷劈吗!”

    陆飞尘挂上佩刀,没好气地说到:“有危险你还这么高兴,真不知道谁应该感激。”说罢,直接推门而出。

    苗羽自是有些得意,见他出门,问道:“你干什么去?”

    “不是说要五十张弓吗,我去准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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